“后来我去美国了,我怎么都融入不到新的生活中去。我总是在后悔,如果当年我硬是不走,我爸把我逐出裴家我也不听他的话,如果我在你身边陪你,你在地下酒吧唱歌,我就去后台刷碗洗杯子,你的日子会不会好过点。”
可惜他一直到重逢前都不知道宋向隅那两年过的是什么日子。
如果知道宋向隅在地下酒吧过着一个月挣两千块钱的日子,他在美国可能就读不下去书了。他回国之后,宋向隅已经小有名气,没过多久就成了大明星了。
如果知道,他应该会奋不顾身地回国给他送钱吧。
就像知道了墨行拍卖行上的消息,他忙不迭地跑来长柏山庄,巴巴地给他送钱。
对了,他俩的重逢不是意外,是他准备好的。
他一直都知道宋向隅的很多事情,他一直在关注着对方。
可是他太笨了。
他又把事情搞砸了。
他眼巴巴地知道该对宋向隅好,但是不知道自己早就喜欢上宋向隅。他的态度没有更好,反而因为知道宋向隅因为钱的问题一直“卖给”大老板而感到生气。怨他轻贱自己,怨他放低身份。怨当年那颗耀眼的明珠不再白净,怨宋向隅不再是宋向隅。
跟当年一样,用知道他听了之后一定会伤心的话刺激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