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遍又结束了,欧萝拉揉揉手指,又甩了甩,把乐谱翻回第一页。

她的脑子却不受控制地思绪连篇。

钢琴椅是没有椅背的,她没得顺势往后靠,只能干干地仰头,盯着天花板上一个小黑点——肯定不会是个霉点,虽然哥谭总是阴雨连绵,潮湿时墙面长霉也并不稀奇,但这里有阿福在。

眨眨眼,黑点就消失了,原来只是瞪直视线时的盲点。

片刻后她坐直回来,叹了口气拍拍裤子上莫须有的褶皱,强迫着让自己不要再想,准备再练一次。

“这可真是一个意外之喜啊!新朋友?为什么不露面呢,don't be shy!”

“但那也是,好久不见。”

“你肯定好奇吧,医生小姐?介于你大概已经知道了我是如何得血肉模糊死无全尸?”

“你永远也不会想要去哥谭的。”

别再说了!欧萝拉猛攥住自己垂落胸前的一簇头发,用力到指尖发白。一个又一个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喋喋不休,无休不止,拉着坠着她陷入过往的回忆之中。

“谁杀了知更鸟?是我,小丑说,用我的撬棍和□□,我杀了知更鸟。” [2]

“所以,再会了,知更鸟。空中所有的鸟,全都叹息哭泣,当他们听见丧钟,为可怜的知更鸟响起。”

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呢?那时我还在泽维尔学院里呢,是六年前吧?原来都已经这么久了。

是了,那是一个春天,是我十三岁那年的春天。

作者有话要说:大米的直男安慰法?像一个精通微积分的数院生准备教导小学生解一元一次方程,却疏忽了这是个一年级学生而不是六年级学生?

感觉这一段写的有点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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