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要杀了它吧?”驯马师有些担心,刚才那段把他吓坏了,要是李思明有个三长两短,他就不是丢饭碗的事情了。
“当然不是,美国动物保护组织要是允许,我倒是不介意杀了它。我宣布这匹小红马被解雇了!”李思明揉搓着脚踝,恨恨地说道,“不过,那三十头野牛应该可以杀了吧?”
“都杀了?”米恩斯有些兴奋,还有些幸灾乐祸,“这个我们印第安人最拿手,交给我,我包你满意!”
“我们顺便开个烘烤晚会什么的,要不然怎么能补偿我今天的损失?”李思明盯着这位地道的印第安人道,他现在还心有余悸,差点将自己给报销了,“把越野车开过来,我先去最近的医院看看。以后一定提前买份意外保险,导演是一项极危险的职业!”
李思明拒绝了休息几天的要求,继续拍片,只不过不是坐在拍戏用的马车上,就是在让人抬着的担架上。
“李思明的成功,在于敬业,在于专注。”有人评价道。
李思明确实很敬业,但是李思明并不是非要这么不要命,他只是想抓紧时间好拍完,“金盆洗手”,仅此而已。
第一百二十章 兽性
在大草原上,当羚羊从晨曦中醒来之时,它警告自己一定要跑得比昨天更快,以免被狮子抓到后吃掉。与此同时,在草原深处的一头狮子也从睡梦中醒来,沐浴在草原清晨的微风之中,它也告诫自己:一定要跑得比昨天更快一些,要不然就会饿死。
这个故事是一则著名的管理学故事,借用动物王国里的生存法则,来说明人类社会的竞争之道。
千万不要以为狮子战无不胜,在食物最匮乏的时候,它们也要挨饿,尤其当这只狮子已经老迈的时候。在草原中狮子无疑是最强大的动物,它们通常离群寡居,用尿液和皮毛的气味圈定自己的地盘,在自己的地盘之内,自己就是王是唯一的主宰。因此在人类的文学作品和神话传说中,狮子往往代表着至高无上的权力,甚至代表着正义,这体现着人类对权威与强大的崇拜。
在动物王国里,肉食者不只有狮子,另外有一种动物在人类的意识中却有一种截然不同的地位或者待遇,那就是狼。狼通常是群居的动物,它们擅长集团作战,善于使用计谋,被它们盯住的猎物,常常不得善终,很显然它们比狮子更难对付。跟狮子不同,狼的分布显然要广阔得多,跟人类接触也更多,与人类发生冲突也是很频繁,因此在人类的意识中,狼不仅凶残,而且狡诈,让人类损失严重,更值得让人类憎恨。
狼之所以让人憎恨,却不仅是因为它们凶残、狡诈,更是因为它们拥有一双让人难忘的眼睛——当这双眼睛盯着你看的时候,具有强大的穿透力,让你以为它已经看透了你的内心,让你不寒而栗。在童话故事和文艺作品中,狼通常也是一个反面的角色。在现实中,如果你被别人称为“大灰狼”,那说明你的人品不那么令人满意;如果你被人称为“白眼狼”,那么不仅表示你的人品有问题,还表示你比较狡猾,并且贪得无厌;如果你被人称为“色狼”,那么很不幸,所有的女性都会自动对你退避三舍,在大街上要是有一个女高音这么一叫,保准你会被乱拳打死,下场会很惨。
在李思明这部电影《与狼共舞》中,少不了有一只狼:主人公邓巴独自过着平静而单调的生活,这无边无垠的苍天原野仿佛就是他的天堂。他发现总有一只狼在周围出没,但它好像并无恶意,而是好奇地关注着这里的一切。由于它的两腿前端呈乳白色,好像套了一双袜子,于是,邓巴便称它为“双袜”。在这荒野上,双袜和他的爱马西斯科是邓巴最忠实的伙伴。
人类既然可以跟凶残的狼交朋友,那么为什么不能让人与人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一个人种与另一个人种之间交朋友并且和平共处呢?这是一个值得人类思考的问题。人类历史中的发展却告诉了我们这样的一个事实:人类的贪婪与凶残比狼还要可怕,和平与友爱是最值得我们表示珍重的东西。
在李思明的这部电影中,自然需要一只狼来当一个配角。著名驯兽师雷诺带着自己的狼奉命到场。这只狼体型较小,长期驯化让它看上去比较温顺,李思明猜这只狼的祖宗十八代恐怕都是笼子里度过的。但是野兽毕竟是野兽,千万不要被它表面的温顺给欺骗了,惹恼了它会让你付出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