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您是说这几块么?这一块大点的,重四斤七两,价五百贯;这块有牡丹的,重三斤十三两(一斤十六两),价六百五十贯;另外几块,都差不多重,三斤上下,一共有九块,就按一块三百贯算了,总价三千八百五十贯,客人若是全要的话,就算三千八百四十贯好了。”伙计也是有眼力的,别看王况和黄大穿着打扮粗看起来普通,在这烛火中,那衣服却微微的泛着柔柔的反光,一看就是好料子,而且王况这些年不知不觉中养成的上位者的气度,让这伙计感觉有点压抑,所以,他也没敢多报,报的价格还真是实价,要是换了其他做玉石生意的,这些原玉,他绝对敢一开口就报出五千贯的价格来。
黄大点了点头,这个价格算是比较公道的了,当然,如果到产地去买,是会便宜些,但你也得考虑到这店铺的经营成本啊。
王况对玉的价格不了解,见黄大点头,就准备开口,没曾想,身后突然一声:“这些原玉,三千五百贯,某都要了。”
第四百四十一章 强买
伙计已经主动的给三千八百四十贯这样一个很实在的价格,而王况还没做出要或者不要的反应,按理说,这时候任是谁,也要等到王况开口说不要了,才能插一杠子。
价高者得的说法不是没有,但得看卖家的意思,卖家如果没有明确的提出价高者得的说法,那么这笔买卖,只能是看买家做不做,买家愿意做了,那就是按三千八百四十贯的价格来,不管是其他人出再高的价格也是白搭,这是不成文的规矩,商贾们除非万不得已,否则是不会轻易的去触碰的。而眼前的这十一块原玉,玉店伙计的话中语意就是如果王况同意了三千八百四十贯价格的话,那么买卖就成交了。
但现下的局面分明就是伙计给王况报的价格是三千八百四十贯,而后来者却想三千五百贯低价拿走,这中间差了三百四十贯,听那口气,还大有三千五百贯必须拿下的意思。
王况循身回头看了一眼,一个穿得花团锦簇的胖子,带着几个家人,正眼色贪婪的盯着那几块玉石看,想来也是和王况一样,逛了许多店,这才碰到这一家有合意的原玉卖的。那胖子的眼里,除了原玉,正眼看都不看王况一眼,在他看来,一对穿着麻布衣的主从二人,料想是没什么背景的,自己插一杠也就插了,谁能奈何?
那伙计看了一眼胖子,陪着笑道:“原来是黄掌柜,这位客人还没说要不要呢。”能被掌柜的放心的丢到柜台上独挡一面的人,基本不会是那种草包货,尤其是玉石店里的流通量,动辄就是几十上百贯的买卖,这伙计的眼界也是不低的,他心里也清楚得很,如果三千五百贯就卖给了这后来的黄掌柜,如果不卖给胖子黄掌柜,就远不是少卖了三百多贯这么简单,黄掌柜的分量,他不是不清楚。
但是,如果卖给了黄掌柜,这后面的损失却更是超出了他所能估量的,眼前的主从二人,明显就是有着一定背景的人物,多年的生意生涯,他也明白一个道理,越是半桶水,就越是晃荡得响,水越是满的,反而越是不显山不露水的。而这主从二人,分明就是那满满的一桶水,相比之下,穿得花团锦簇的黄掌柜,别看似乎很风光,恰恰是那半桶水的料。
王况只看了一眼那个黄掌柜,就不再理他,伸手从袍袖内掏出钱袋子,递了过去,对那伙计道:“身上带的银钱不够,这里面金瓜子和金豆都是二钱一个,您费神数数,约好后,不够的某再差人送来,那玉石就等钱凑够了再来取便是。”
二钱的金就等于二两的银,也就是两贯钱,如果要付完三千八百四十贯,全折合成金瓜子或金豆子则需要一千九百二十粒,也就是二十四斤的金子,没人会带那么多的银钱在身上的,王况身上的,大约也只得一斤多的金,这已经是旁人所无法企及的富有了。黄大身上也有,不过他身上带的就更少,所以王况也没打算让黄大先掏出来。
伙计应了身,就伸手接过钱袋子,不料突然一个巴掌拍了过来,一下将伙计手中的钱袋拍落在地,里面滚出不少的金豆,如果不是钱袋子口有稍微的系了一下,恐怕整袋的金瓜子和金豆子都要散落一地了。
“没听见某的话么,那玉石,某要了。”出手的正是那黄掌柜,他一把拍落了王况的钱袋,转身就冲着身后的几个家人吩咐:“玉石先扛回去,再把银子送来。”
王况本不愿意和那黄胖子计较,但黄胖子的一巴掌却是把王况惹火了,虽然拍的是那玉石店的伙计,但这个黄掌柜强买强卖,不把规矩放在眼中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他转过身,盯着黄掌柜:“麻烦你,把金豆捡起来,再对伙计道个歉!”
“哟,你谁呀?你也不打听打听,我黄希忠做买卖,在这蓝田向来是说一不二,给他三千五百贯已经算是不错的了,某看上的东西,还真没有落下过的。”不得不承认,这个黄胖子倒还没到吃人不吐骨头的份上,三千五百贯买下那堆原玉,玉石店还是不会亏的。不过,这是在京畿,有所顾忌,也是黄胖子不敢太过张狂的原因,如果换作是偏远地方的话,恐怕就不是压价强买这么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