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所定,妻为齐,正妻于家中地位当与主君相同,若贪图钱财将正妻进行贱卖者,听坐。”
“旧律,妻告夫,不问原由不问实事不管过错,妻子都要入狱三年,臣以为不合乎情理,遂新法修订,视事情原由,若非诬告乃实事则不再听坐入狱,即判和离。”
“除却夫妻之法对朝官州官之法也做修订,为官者必先明法,知法犯法者在原罪上罪加一等,州县父母官故入枉法有民击登闻鼓经核查证实者,判不赦之死罪。”
“将下牢中对囚犯所施酷吏之法悉数取消。”
“《刑统》旧法:户绝资产十二条稍有变动。”
“出五服者不再连坐,对于籍贯也稍作了修改,入贱籍者其子嗣后代永不得参加科举,将其改为三代,另外,臣还有一事,是越州通判知道刑部与大理寺正在修改律令所以呈了建议到部门。”
皇帝听着刑部侍郎讲述新修的律法旋即睁开眼,“什么事?”
“越州通判认为历朝历代对于贱籍的规定太过苛刻,若人以正当手段为营生,不偷不抢不危害国家,也未做过诸如此类的事,冠上贱籍永不能如常人,是否不公?”
“贱籍世袭,良贱不得通婚,其身份永无改变的机会,即便先辈有过,但其后世何其无辜,是否可以将入贱籍之人的明文限制适当放松,又或者剔除贱籍,至少可以剔除一大部分正当行业。”
“越州有惰民,为太祖时留下的罪人之后,衣不能同常人而穿,其业如是,通判言道,自于越州出生起那些人便已存在,多年来丑秽不堪,辱贱已极,官家自幼生于东京长于东京,是国朝最繁华之地,不曾见过,亦不能体会,这是王通判的原话。”
“他有事为何不直接呈奏章给朕?”皇帝突然想到什么,叹道:“州官进天子言需要经宰相批阅刘卿觉得王介之此议,当如何?”
“臣认为言之有理,可付施行。”
“那么刘侍郎是与王介之一样的意思,将这些世袭的贱籍子弟开豁为民?”
“是。”
“这里只提到了丐籍,那么对于青楼女子呢?”
刘泉愣了一眼,也曾听过皇帝还是皇子未娶妻时在柳巷的逸闻,“赎身者亦除贱籍,可与普通百姓通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