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他上身穿了件露锁骨的黑色修身薄毛衣,下身是同色系的修身裤,鞋也是黑色板鞋。
浑身都是黑的,皮肤却在阴霾的雨夜黄昏白得发光。
一双深邃的眼,如同某种恒定发光体,在暗夜里散发源源不断的灿亮。
灯牌的绯色霓虹跳闪着,照亮他清冷的脸,修饰得它更迷更撩。
车开来了,是一辆天蓝色限量款迈凯伦塞纳。
他身后蓦地走出来一大群人,以纪渭北带头,男的放浪,女的风骚,是专门跟出来送他的。
来到他身边,陆陆续续在跟他说话。
“逍爷,这才几点啊?你就要回去了。人家野瘾还没正式开店呢。”
“逍爷该不会又要回去写卷子吧?”
“别逗了,我逍爷以前在温哥华什么样,你们忘了?跟北爷双剑合璧,那简直是不老传说。”
“哈,前几天他俩不是被派出所抓了吗?那些警察能把我们北爷跟逍爷怎么样啊?还他妈大喇喇的跑去学校里抓。我们北爷跟逍爷被整生气了,这就不去上学了。”
“对,上什么学啊,学校里那些成绩好的,将来读毕业了,还不是到我们手下来打工。”
“学校里呆的都是那什么,现在新出的那词儿叫什么,对,叫小镇做题家。哈哈哈哈……靠做题改变命运的苦孩子们……”
尤逍听着这些人胡侃,忽然发现以前听他们说这些,他不痛不痒,麻木不仁。
现在,听他们说这些,他觉得十分膈应,所以,他要走了。
他脑海里总是浮现一个小小的身子弓在台灯下,握笔认真写卷子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