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块鹅腿斩成了很合适的大小,如若是张樱桃小嘴,恐怕要两三口,但马婶子这样吃四方的福气大嘴,自认一大口就能连皮带肉吃个干净。
方才端菜时候,毕竟着急,只草草看了一眼,此刻终于得闲,放进嘴里之前,她便抽空认真端详。
马婶子虽没见过白玉,却见过羊脂,这鹅腿煮出来,外皮正正就是羊脂的颜色,黄亮黄亮的,那黄又透着白,看着无比的光滑与紧致。
白水煮肉,并无多余佐料浸染,煮出来就是单纯的熟肉色,带着粉,靠近骨头的位置,粉色更深,肉色更淡,骨头当中甚至有一点嫣红,是骨髓熟而不透的证明——当真是肉眼就能看得出的新鲜。
马婶子把这新鲜一口吞进了嘴里,囫囵先牙齿舌头筷子急急并用,将中间的骨头吐了,就连皮带肉嚼了起来。
此时那鹅肉已经晾放了有一会,外层甚至带一点温凉。
大热天的晚上,吃这样半温半凉的一块鹅,连吹气都不用,适口得很。
她先咬到的是皮,紧接着就是皮与肉中间非常薄的一层鹅油,最后才是鹅肉。
鹅皮爽而滑,甚至带着些微韧度,鹅肉极鲜甜,又有很足的吃头——这鹅到底是四个月妙龄,嫩仔得很,肉质是细嫩的,滑而不柴,但绝不至于只有嫩。
送鹅作为答谢的那一位事主家人并没有骗人,其人老娘养的这几头果然是健鹅中的健鹅,平日里最爱叨人、洑水、散步,使得皮肉紧致,嚼口十足。
细嫩与紧致交织在一起,和着那一层尤为薄的脂肪,形成了这一口鹅肉特殊的口感。
嚼下去,它是爆汤的。
那汤是极薄的鹅油脂肪和极甘美的鹅肉肉汁混合而成,鹅油太薄,又已经半凉,故而不腻,只会增香,鹅肉只有最本身的肉甜,并无一点杂味,全是甘甜的肉汁慢慢被咀嚼出来,满口都是肉香、肉甜。
马婶子平日里自以为口重,但吃到这一口鹅腿肉之后,忽然之间,竟然感受到了白切的魅力。
——白水煮,只有肉的本味,竟然也可以这么好吃的吗!
正茫然地嚼啊嚼,她忽然听得有人在耳边说话,转头一看,却是那宋小娘子把一小碟子蘸料往自己面前推。
“白切鹅的鹅味重些,要是吃不惯,可以试试拿这个蘸料搭着吃。”
马婶子忙把嘴里肉给咽了,复又咽一口口水,道:“吃得惯!吃得惯!我才晓得白切鹅原是这样好吃的!”
一边说,一边忙去再抢肉。
一旁那张四娘嘴里还嚼着肉呢,听得这一句,却是连忙拿胳膊肘捅了捅自己嫂子,又指着那各人面前的一小碟子蘸料,急忙做了个“蘸”的手势,因怕她不懂,急得干脆帮她夹了一块肉回来,那鹅肉在蘸料里滚了一个身,方才送进嫂子碗里。
这一块却是鹅背肉。
小姑子的好意,马婶子自然连忙送入口中。
蘸了料汁的鹅肉,又是另一种风味,是她完全没有吃过的味道,带着一种很厚重的柑橘芬芳,咸酸打底,和那白醋明亮的酸,互为明暗,酸得特别精神,蒜、葱白、茱萸、芥末籽,各有辛香冲辣,酱油咸鲜,最后是一点回甜。
这个酱,咸、酸、辣、鲜、甜,味味俱全,但是每一味之间又保持着非常微妙的平衡,一点也不抢,跟白切鹅搭在一起,和谐极了。
马婶子一时之间,居然分辨不出来是白口吃更好吃,还是蘸酱吃更好吃。
当真是各有各的好吃!
她心中犹豫,很难品评,吃蘸酱的鹅肉时候,就觉得世上不会有比这更好吃的吃法,但等喝了一口粥,清了口,再白口吃的时候,又觉得白口有白口的好,可以专注品尝肉味,比起蘸料,更为纯粹。
于是为了公道些,她只好再给蘸酱的鹅肉一个机会。
就这样白嘴一口,蘸料一口,不知不觉,一大海碗的粥就喝完了,她还没办法给两种吃法排出一个先后来。
前堂另一边的都水监饭桌上,同样也在吃饭。
吴公事带着人在河道上奔波了一天,早已又累又饿,根本等不得其他,完全是上一个菜,就吃一个菜,简直吃得风卷残云。
但吃到半路,众人却是一齐停了下来。
因宋妙跟伙房里的众娘子同桌,便由吴公事出面,转头叫了一声,道:“宋小娘子,宋小娘子!”
宋妙听得声音,回头去看,却见对面一群人都朝着自己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