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活脏活,累活都能干,也能干得很好。
明明之前是司令千金,虽吃过苦,却也不能够胜任劳作。
就像她这种身轻体健,骨骼惊奇的,都有好长时间适应期。
最近勉强适应了。
乔芳华没过渡期,她全身心投入,仿佛天生适合干农活。
说实话,世上没有哪个人就天生适合干农活。
适合干农活的,也是被逼的。
可乔芳华热衷在土地上流汗水,她搞不懂。
却也喜欢和纯粹的人打交道。
眼镜也是一声哀叹,“我也不知道嫂子会不会走,但我能肯定她会为季诚留下来。”
不见得吧?
张超美却十分笃定,乔芳华要真留下来,肯定不会为季诚而留。
季诚对她的影响没大到奉献一身。
而让她留下来,肯定是因为某个目的。
那这个目的自然是热爱。
对。
一定是这样的。
因为她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所以才会放弃回城的机会。
“指导员,你想错了,芳华会留下来,但她不是因为季诚,而是喜欢现在的工作。”
张超美想通后,眼睛里倒影着天空中的繁星。
那么明亮。
苏赶英下意识捂住心脏,心跳如鼓,他似乎爱上了张超美。
“不管因为什么原因,留下来就好。”眼镜主动忽略某些心酸的原因。
要是被季诚知道,乔芳华留下来不是因为他。
而是别的原因。
恐怕又得抱着被子哭一晚上。
季诚太难了。
长得帅,本领强,却还比不上土地有魅力。
说不出不得笑死季诚众多追求者。
她们挤破头要跟季诚耍朋友,季诚却视而不见,选择截胡外甥的未婚妻。
别人都背地里评价季诚,有抢人妻的爱好吗?
季诚不在乎,因为他喜欢。
而且他也没有明抢,只是顺势而为。
谁让温建华丢了明珠,捡了鱼目呢。
“乔叔叔和许阿姨这边咱们现在要告诉他们吗?”
欢喜过后,张超美想起正事。
眼镜却沉吟片刻,“不着急,等通知下来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