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想想,都挺唏嘘的。
宣传内容不出圈,新顾客也寥寥无几。
是以,某天,朱三娘在一个例行宣传帖下面看到那条评论时,心里是热泪盈眶的。
“现实世界里也有情孽这种东西该多好啊,我一定要给那个女人和她的男朋友灌上一瓶。”
那是一条“情”字部商品的详细介绍。
朱三娘立刻私信评论的人:您好,亲亲,宝贝还在。
这是她从某购物软件客服处学到的应对客户的方式。
她自认为运用得很好。
那个账户是一个顶着默认头像、昵称为l的人。
l:?
幽灵旅社v:亲亲,情孽还在,原本一瓶需要900元,这边给到您200元优惠,只需700元,是史低价格了,入手不亏哦[爱心][爱心]
l:???
一番驴唇不对马嘴的交流后,双方终于搞清楚了状况。
原来l并不是真心实意想买情孽,她也以为幽灵旅社的内容是什么都市传说,那条评论也只是想发泄一下心中的郁气。
不过,在得知幽灵旅社真的存在、情孽的疗效也是货真价实的后,她真的动了心思。
l:你能保证,喝下情孽的两个人,最后会变成孽缘纠缠的怨偶,相看两厌,形同陌路,又不得不因孽缘纠缠在一起,痛苦一生吗?
幽灵旅社v:亲亲,宝贝是正品哦,疗效货真价实
l:好,给我来一瓶。我要让他们两个从神仙眷侣变成互相憎恨的怨偶,想到这些,我就开心。
幽灵旅社v:亲亲,这边是来旅社的方式,到了旅社,记得找客服三娘对暗号领优惠哦[爱心][爱心]
l:知道了。
l:700是最低价了吗?我是学生,能便宜点吗?
幽灵旅社v:你是畜生也不可以。
l:。
l:行吧,过两天我叫两个人去取。
幽灵旅社v:好的哦,等您
“……事情就是这样。”
朱三娘说:“刚刚您的话,让我想到了她。不过,这些天过去了,l也没有过来,兴许是不来了吧。”
兰青青沉思。
依她推测,这个l,就是李瑾荣没错了。
不过,关于李瑾荣买情孽的目的,朱三娘的说法,和黎苏、甘宁的说法有些不同。
黎苏说,李瑾荣为了报复一个讨厌的人,要让对方爱上一个癞蛤蟆。
朱三娘却说,李瑾荣嫉妒一对神仙眷侣,要破坏对方的感情,让两人从眷侣变成怨偶。
双方谁在说谎?
还是说,她们谁都没有说谎,而是李瑾荣有所隐瞒?
“她既不来了,我也不会特意为她留着货品。”
朱三娘说:“这瓶情孽,您执意要买,我当然会卖给您。不过,如果您的目的是要让讨厌的人爱上一个丑角,借此让她出丑,那么,您应该买的不是情孽,而是情痴。”
……没错。
兰青青暗暗赞同。
情孽,重点在于孽字,是要让陷入爱情里的人受罪,而不是让人瞎了眼睛,爱上一个不值得的人。
李瑾荣对黎苏撒谎了。
她要情孽的目的,不是为了撮合一对不相配的人,而是为了让一对眷侣变成怨偶。
她为什么要对黎苏撒这个慌呢?
这个谎言,没有掩盖她的恶意,只是让她把嫉妒粉饰成了讨厌。
有什么必要么?
嫉妒是很正常的情感。
为什么宁肯让同学觉得自己是个恶棍,也不愿意让同学觉得自己在嫉妒某人呢?
兰青青暂时想不明白。
但眼下掌握的这些情报,已经足够了。
“决定好了吗,您要买哪一样商品?”
朱三娘问:“还是全都要?”
兰青青放下情孽,摇了摇头。
“我哪一样也不想买,我不是来买东西的。”
朱三娘有些疑惑:“什么?”
兰青青拿出一张名片,递给她:“重新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兰青青,是朱七先生的代理律师。朱七先生称,幽灵旅社利用他的旅行大巴运送客人的行为,已经给他的工作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希望你们能够停止这种行为。”
“而我本人在调查走访中发现,幽灵旅社还存在着制假售假、售卖违禁药品的行为。希望你方能够改过自新,及时止损,停止这种行为,否则我将诉诸法律手段。”
朱三娘:?
她几乎被气笑了:“哈?朱七那小子,我肯让他帮我运送客人,就已经是给他脸面了,他竟然敢叫人来对付我?还有,人间的律师?人间的律法,什么时候管得到我们妖怪的头上了?”
“你这个凡人,亏我还将你当个人,磨破嘴皮子和你说了这么多话。既然你不识好歹,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别以为姑奶奶修身养性几百年,你们这些猫三狗四的东西,就能骑到我头上了!”
她从袖子里抽出一柄亮闪闪的剑:“既然不愿意当我的客人,那就当我的剑下亡魂吧!”
兰青青只看见寒光一闪,剑锋还没劈到眼前,就已经被一股巨力打飞,朱三娘“哎呦”一声,跌倒在地。
她定睛一看,只见涂靡放下手,对着朱三娘绽开一个充满恶意的微笑:“你说要谁当你的剑下亡魂啊?”
“你这小蛛儿,倒是有些本事,比你那个傻呵呵的弟弟强些。你弟弟见了我,只知道求我不要吃了他。你却勇敢,当着我的面,敢对我的孩子喊打喊杀。”
他捡起朱三娘的剑,对着她的喉咙比划着:“你说,我要怎样杀你才好?是一刀给你个痛快,还是……”
“停。”
兰青青连忙阻止:“法治社会,我们不搞私刑。”
涂靡“切”了一声:“那怎么办?把她扭送到人间的派出所,就说这是个意图用情孽害人的蜘蛛精,要求政府对她严加惩处?”
你看派出所信你不信?
兰青青摸摸下巴:“人间的派出所,当然没办法关押她。不过,难道天庭没有驻人间办事处,专门管理妖怪的相关事宜吗?”
当初白素素案之所以归了阎王管,兰青青推测着,可能是由于原告齐氏孝子抢先一头撞死了,变成了个鬼,此身已属于冥界居民,根据原告属人原则,阎王获得了本案的管辖权。
但朱三娘是在人界开办的幽灵旅社,造成的损害都归于人界,按照损害发生地原则,管辖权应当归于人间。
但朱三娘是个妖怪,是个特殊的个体,人间不承认她的身份,所以,应该有个适用于此案的特殊管辖——说白了,有个专门管妖怪的机构来负责这个案件。
“专门管理妖怪事务的机构……”
凤君思索着。
要说天庭有没有设立什么机构为妖怪服务,他敢打包票说没有,否则,他就不会专门成立了个山海俱乐部,致力于庇护一方妖怪。
但要说天庭有没有成立个机构,专门负责压着妖怪,那的确是有,而且有很多。
毕竟天庭人员太冗杂了,为了安排冗员,创造了许多冗差,其中自然有负责给人间妖怪添堵——咳,管理人间妖怪的职位。
“那就是城隍与土地了。”
他最后说。
城隍与土地,原则上负责管理所辖境内的一切事宜,妖怪犯法,自然也在其管辖范围内。
很久之前,城隍土地甚至也会管理人类社会的大事小情。
不过如今人界科技发达,凡人不太相信这些封建迷信的东西,连城隍庙都改造成了博物馆,城隍和土地们也就乐得享清闲,白拿着天庭的俸禄,天天摸鱼不干活儿。
天庭那边问起来,就说是在无为而治,且是清净的无为。
凤君这才发觉,自己成立山海俱乐部以来,这么长的时间,竟然连本地城隍的一面都没有见过。
妖怪都在他头顶拉帮结派这么长的时间了,这城隍居然还能保持如许清净的无为,实在不容易。
难怪有蜘蛛精组织诈骗团伙,他也不管。
凤君有些生气。
他虽然不当神仙了,但从前毕竟也掌管着神仙誊录仙籍、升迁黜免。
管人事的神仙,见不得人这么摸鱼!
他立刻说:“兰律师,你放心。”
“我这就将城隍请来,让他处理朱三娘一案。”
在他的地盘上,不许有神仙摸鱼!:,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