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辜转身离开,有老道的内力加持,她轻功更至上乘,先半个时辰的程戈等人还在披荆斩棘地前进时,她已首先到达阵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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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刘玄册
◎故人相见◎
剑山的森林用了不足一月的时间便将他们搭建的木房子侵蚀个完整, 不要说是木板上生出的青苔,就连那六十一座矮坟也都长满了野草野花。
若是小妹在此,不知他会不会抱着坟头亲热。
毕竟他会为一朵野花忤逆沈辜抗命不从,而现在这里有这么多朵。
柿子是永远伴随着她的, 大多数时候, 这头彪悍俊美的灰狼都是默不作声地跟着沈辜,它陪沈辜从小无赖长大到小将军, 是她不会说人话的好友。
“柿子, 柿子, ”沈辜靠树坐下来,把灰狼搂在怀里, 头挨着狼的脖子蹭了蹭,“又要一起打仗啦。”
柿子的狼吻侧过去贴了贴它主人的脸, 喉咙中呜呜回应。
沈辜拍着它的头,而后站起来。
他们这次是轻装上阵,没带太多辎重, 最重的是将士们身上的盔甲和手中的长枪长矛, 粮食带够十五日的量, 水是不愁的,剑山里能供人引用的水源光山泉就不止一处。
不多会儿,程戈带着几十人从树丛里钻出来,看见沈辜的身影, 愣了下后才释然。
他渐渐已习惯沈辜给他们带来的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