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白的指腹轻捻着他的耳朵,沈隋大概知道了什么叫做看得见吃不到的折磨了。

“你这耳朵要是因为感染而整个烂掉了,可别赖我。”

方芦手头上没有医用酒精,只能给丁凯歌打个电话,拜托他捎来一个。

耳钉都没有消过毒,直直的插入耳朵里,肯定痛的要死,方芦现在是相信沈隋疯起来不要命了。

沈隋随着方芦怎么折腾他也不反抗,只悠悠的说了一句,“不是我搞的秦裘。”

秦裘还真不是他搞的,他要搞秦裘也不会放在今天,怎么也得等到方芦比赛胜了之后。

而且秦裘出事这么久了,方芦都不知道,背后算计的那个人,偏偏要他来说这件事情,明显就是要把脏水往他身上泼。

沈隋无论拖谁来说,都逃不过被怀疑,还不如他自己来说,还能够见到方芦。

沈隋换好衣服,站在镜子面前,整个人收敛了桀骜,多了些来自黑夜的鬼魅。

相比起男士一成不变的正装,女士的裙子设计起来会更加有变化感,款式也更加丰富。

但是方芦还是选择了西装,黑色的风衣上藏着酒红色线勾勒着的玫瑰花,很浅淡,只有在灯光刚好照过来的那一刻在会正正好好的绽放开来。

里面是一件黑色的高领打底配着衬衣,袖扣是烫金的。

他全身上下,最鲜艳的那抹颜色就只是他的耳钉,但不会显得单调,亦如他是黑夜中唯一绽放的玫瑰花。

沈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大概明白为什么方芦会选择秦裘,而不是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