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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你这话说的就不对了,”向笙轻“啧”了声,一本正经地纠正道,“说给不重要的人听的话,叫废话,说给你听的叫情话。”

周郁轻笑了声,瞥了眼向笙写的东西,那是一张方形的红纸,问:“那是什么?情书?”

“差不多。”向笙垂眸写下了最后一个字,周郁这才注意到,向笙不是用的笔不是黑色的中性笔,而是长得像水笔的毛笔,好像是叫秀丽笔。

“写的什么?”周郁起身,凑过去看,算不上大的红色折纸上,是向笙规整的小楷: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

良缘永结,匹配同称。

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

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

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

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

此证。”

——这封婚书,向笙上辈子没能亲手交给周郁,这一世不好再食言。

向笙知道自己终将是周郁漫长人生中的一个过客,不该妄想会在她的生命中留下什么不可磨灭的印记,甚至应该努力消除存在过的很近,但凭什么?

她爱周郁,爱到了骨血中,为什么不可以让她深爱的人永远地记着她的爱?

她想让周郁永远记住,有一个叫向笙的人,她至死都暴烈地爱着她。

“应该用洒金的纸和毛笔写的,医院条件有限,”向笙垂头,蹭了蹭她的鼻尖,说,“情书这个说法不准确,这是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