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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市委调查组对金凯劳教事件正式定性之时,沈凤国的党纪政纪处分出来的时候,沈凤国已经去了省委党校学习,几乎安新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多半是不会回来了,而能不能享受自由,还得看市纪委的调查结果。

金凯县县委书记杨太来、金凯县公安局长、县信访办负责人同样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公安局负责办理劳教的副局长、城管局长等相关人员被免职,市委市政府随之下发了关于规范劳动教养的相关文件,对于劳动教养的程序更为严格。

同时下发了整肃行政执法队伍的文件,文件要求在全市各行政执法队伍中开展工作作风和纪律的大整顿活动,深入查纠和揭摆存在的问题,着力推进执法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安新环境。

这其中的重点,陆政东放在了信访工作上。

陆政东非常清楚,劳教制度虽然一直为人诟病,能认识到这项制度的弊端的人也不是没有,但如果不从国家层面出手,想要在短时间内取消这项国家层面制度,而在现实的情况下这几乎是不可能的,饭得一口一口吃,他可以再其程序上要求更为严格一些,更规范一些作为过渡,直到这项制度的消失。

而在信访工作上,他可以做的事情更多,也会更有成效。

上访,这是没有那一个地方可以回避的问题,而且随着社会转型期的进一步深入,各种矛盾的增加,因为上访而产生的问题会越来越突出。

对于底层民众来说,他们“偏爱”信访,且“一访到底”,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传统文化的视角来看,上访在中国社会的治理实践中源远流长、历代不辍,是一种有着深厚历史积淀的“文化现象”,是中国传统社会治理方式的组成部分,亦是特定历史语境下的法文化内涵和精神要素的载体。其形成,可以说是文化的惯性所造成,非一时兴起,也并非一朝一夕之故。

封建帝制时代,不管是“公车司马”、“登闻鼓”,还是“上诉御史”、“邀车驾”等非常规的纠纷解决方式,处于金字塔顶端的统治者能够跨越下面官僚主义这个障碍物“求民隐之上达”,通过“申天下之冤滞”清除一些贪污腐化、为害乡里的地方官员并由此形成对其他官员的强大威慑,达到自上而下的有效监控;另一方面,民间郁积的不满、怨气得以通过“上访”的通道释放,让底层百姓相信他们的事情可以在国家的制度框架之内得以解决。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国人心目中根深蒂固的包公崇拜,“包公”乃是传统文化中法精神的代表者,是传统法文化中的司法神。在国内传统社会,包拯、海瑞这样的“清官”和“青天大老爷”寥如晨星、难能可贵。他们满足了底层民众对于公道正义的渴求,让百姓相信人间还有正道。

在蒙受冤屈时,他们常常会长途跋涉、风餐露宿,选择衙门口等他们想象“清官”可能出现的地方,头顶状纸、跪喊冤枉,等待偶然一现的“青天”的到来。这种对“清官”和“青天”浓郁的感情依赖和深厚的感恩心理,凝结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清官”和“青天”情结,并且深深渗透到民众的内心和骨髓里。这也是直至今天,老百姓还特别“爱”上访的重要原因。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大部分上访者仍然根深蒂固地存有“信上不信下”的观念,认为中央的政策和省里的意图都是好的,只是到了下面“歪嘴和尚把经念歪了”。

老百姓们经常拿着上面的政策对照本地政府的行为,他们相信问题大多出在地方官员的不作为、乱作为。“村里都是坏人,乡里都是敌人,市里才有好人,省里才有亲人,中央才是恩人”,以及“上面不批不办,上面一批就办”等等说法,就反映出当前上访民众的这种心理。在“把真实情况告诉上面”的心态驱使之下,底层民众源源不断地奔赴上面寻找支持、要个说法,并希望通过上面往下层层施压来解决自己的问题。

而解放后,尽管社会形态和政治制度与古代社会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这样的传统思想影响依然深刻而久远。

这也是国家建立信访制度的原因之一,当然这也和古代有较大区别,从信访制度的政治定位和社会功能来看,中央一直把它看做是“密切联系群众”、倾听人民意见、建议和要求,自上而下监督地方官员的重要途径。显然,信访制度是秉承群众路线而来的一种国家制度,而群众路线作为党的基本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一直是国家建立之后政权之合法性与正当性的重要基石。

但这样的制度安排在改革开放之后,也遇到了空前的压力,为规范信访秩序、减缓压力,中央、省里、市里要求“谁家的孩子谁抱回去”、“人要回去,事要解决”,但这项政策在实践当中遭遇到访民顽固的“信上不信下”心理的抵制与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