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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朗?”吴天明显有些吃惊,“你怎么知道他的。”

我对天哥没有隐瞒,跟他说了怎么认识郑华,又怎么认识了郑朗。

“我说那天看到你又是满身伤,原来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去了!呵呵。”吴天笑了笑,又说道:“郑朗啊!郑家,在我们市,乃至说我们省,在道上都是一个传说。”

“为什么这么说?”我的好奇心又来了。

“这些我也是听宾哥他们说的。郑家原先是做走私生意起家的,现在做的最大的生意是贩毒和偷渡。”

“偷渡!”我的脑子里立即浮现出很多人挤在船舱里偷渡到台湾、南、北美洲的画面。

“嗯,偷渡。咱们市靠海,在海边,他们郑家就有好几处私人码头,利用渔业的养殖来掩盖家族的生意。之所以说郑家厉害,不是说他们的生意做的有多大,而是郑朗这个人的厉害,或者说郑家有一批很有能力的人,警方很早就盯上了郑家,但就是一直找不出可以一下子将郑家扳倒的证据。”头听的出来,吴天的语气里很是佩服。

原来还有做偷渡的生意,看来郑华对他们家的生意还真的并不怎么了解。

“郑家可是道上的传奇呐!怎么给说到郑家去了。好了,早点休息吧,有事联系打我这个电话,自己一定要记好了,能好好的就好好地,不要蛮混!”吴天又叮嘱起我来。

“好的,天哥。”

之后的近两个星期里没有任何事发生,这样的日子过的也很舒服很开心,平常一起去吃饭的时候,我们一拳男生加上吴雨李晓兰,后来陈晴也跟了过来,又没几天,骆芬芳居然也过来了。

我们这么一群人在学校的食堂经常一座就是一大排,搞的像聚餐似的,经常引来不少的目光。

当然了,对于这些目光我们是一起选择了无视,干嘛老是去在意那些跟你无关紧要人的目光呢?那样活着多累,做人最重要的是朋友开心地在一起。

在这些时间里,也发生了不少好玩的事,比如说鹏飞和骆芬芳的事越来越游戏了,而一向沉默不怎么说话的少武居然看上了李晓兰。

那天我就笑着拉住少武说道:“我靠,这就是所谓的日久生情吗?可是你们也没日啊?”

结果我在众人的哄笑声中,被少武和李晓兰两个人追着跑了整整大半个操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