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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草,你俩废话什么,我们虽然是混混,但是也要尊重人家的选择,走了!他妈的第一节课是班主任的,快点!”吴天给了两人的后脑勺一下。

“草,搞偷袭,妈的,竹竿,灭了他!”

我看着他们三个一起闹着离开,铁牛还很是费解地回头看了我一眼。我想跑上去,但是一下子又想起了父亲那严厉的面容。

我都忘了那天之后我是怎么走出厕所的,一个人想了很多,心里也很不爽。

我想,要是有人知道了我这么一个无名小卒,拒绝了堂堂镇一中扛把子的邀请,一定会觉得我是在装逼,一定会觉得我欠扁,一定会觉得我是一个大傻比。

后来,我将这件事告诉我家里的发小,果不其然,我被骂成了大傻比,他们说你答应了他们他们也不一定会找你去打架啊!

我就说:“不成,只要答应了他们那就是兄弟了,既然是兄弟,就不能不去!”

“草,果然大傻比,没话可说了!”几个发小对着我又是一顿骂。

那是我在初中第一次离走上混混的路那么近,之后一直到我叔叔被抄家的事发生我都在过着交保护费的日子。

后来想想那段日子就觉得他妈的窝囊!因为自己的胆小怕事,一直心仪的一个女生也不敢去追,每天就默默地看着她,还学着一些文艺小说上面的:只要看到她幸福我也就幸福了。

而事实上,我只是她众多暗恋着中的一个,路人甲乙丙丁之中的一个。

她的名字叫叶依,大家都叫她依依,她在我的隔壁班,我经常在下课的时候偷偷出来看着她。

有传闻说在刚上初一不久,依依平均一天会收到十多封情书,包括其他学校的还有写信过来的。

一直到她在初二有了一个男朋友,她的男朋友算是个富二代,叫邱少华,据说很是会讨女孩子欢心,所以才将依依给追到手。

在我知道依依成为了邱少华的女朋友的那段时间里,我是多么地痛恨只知道读书的我。

妈的,活该单相思,都不会去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