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接过了,打开了,两个人一起吃喝了起来。
这大概是第一次跟林大有的女人一起吃饭,以前,只能远远的看着。有时候,连门都进不去,只是帮林大有跑腿送东西而已。
城市花园是林大有新买的房子,沈悦是第二个住进这里的女人,老家伙真够精明的,一直都以为房子是给沈悦了,原来根本不是。
想想也是的,女儿结婚的婚房,都写的他自己的名字,这么说起来,这林大有也太精明了。
之前那个女的,也长得很漂亮,是银行的一个女职员,听说是林大有去办理财的时候,两个人勾搭上的,那个女的当时还有老公,因为这事情,连婚都离了,没想到跟林大有在一起没多久,就被踢了。
沈悦确实更年轻更漂亮,对于沈悦的事情,大概也知道一些,跟林大有之前,是做平面模特的,身材是真的好,脸蛋也漂亮,除了做模特,有时候也串串场,就是在酒局上认识的林大有,林大有出手阔绰,几个名牌包,就把沈悦给砸晕了。
“你是不是心里特别的看不起我?”沈悦放下了啤酒。
“没有呀!我还怕你看不起我呢?在公司里,所有人都看不起我!”晨光说着,端起了啤酒,灌了一大口。
“不说了,喝酒。”
晨光买的酒很多,有十几罐,打算未来几天给沈悦喝的。
说到伤心处,两个人就越喝越多,十几罐啤酒,全都喝完了。
这边在喝酒,那边的战场已经打扫干净了。
十几个名牌包包,全都拿到二手店给卖了,沈悦的衣服,也都清空了。
这个地方,林雨是一分钟都不想再呆了,这就是那些人口中的别院吗?金屋藏娇这种事情,应该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妈妈知道这些事情吗?想了好几天,都不忍心告诉妈妈,这一切,就让做女儿的来承担吧!
开车回到了公司,问了林大有的秘书,才知道晨光没来上班,记旷工,三天不来,开除处理。
没了感情的羁绊,林雨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