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 秦牧:我不懂国外法律,但可以学啊

看着眼前的副主编。

他甚至怀疑对方是敌台派来的,专门给他们使绊子的。

这些年。

传统电视台的效益一直不是很好,很多地方台都在图谋转型。

受到了新媒体之类的冲击。

许多地方台都会使用一些「震惊」之类的标题,以获取流量。

这其实是无奈之举。

若是沿用以往的方法,他们根本吸引不到流量。

那些网友们……

只会彻底倒向那些自媒体。

而且。

他们也在不断尝试开展专题报道,制定了流量获取的ki。

让他没想到的是……

下面这群人,居然把想法打到了秦牧身上。

的确。

最近秦牧的风头是有点盛。

随着起诉全网的一万五千人大案,秦牧在晋城已经是人尽皆知了。

就连那个在法庭上睡觉的老头……

都获得了不小的名气。

这个时候去开设直播,绝对可以赚的盆满钵满。

做一期秦牧的相关报导,其实也无可厚非。

但……

至少得征求秦牧本人的同意啊。

那么多血淋淋的例子摆放在前。

这么肆无忌惮的侵权,和作死没有什么区别。

「我……我我……我是真的不敢啊……」

这个副主编低着头,仍然在辩解着。

表示她们不敢直接采访秦牧。

更多的……

其实是担心秦牧拒绝。

一旦秦牧拒绝,也就代表他们这个专题报道白费了。

她左右权衡之下。

索性干脆不找秦牧了,选择一些无关紧要的,没有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报道。

「你不敢?你不敢找秦牧,就敢让整个电视台承担风险?」

台长闻言,紧紧盯着她。

脸色愈发严厉。

副主编咽了咽口水,不敢再狡辩。

只能假装鹌鹑。

低着头不再说话。

而台长冷冷望着她,足足十余秒后。

才冷静了下来。

深吸了一口气,沉声道∶「当务之急,道歉,澄清吧。」

面对秦牧。

他果断选择了低头,不想把事情扩大。

换做其他人……

他们台此时有许多补救的措施,比如说事后补偿,进行协商等等。

可这一次……

他们面对的人是秦牧,秦牧也不可能和他们妥协。

说句不好听的。

以秦牧目前暴光的资产来看,还真看不上他们协商的那些钱。

「台长,我觉得……没必要吧?」

正在此时。

旁边一直没说话的主编站了出来,皱眉说道:「咱们台只是发布了一篇文章,文章里虽说附带了采访视频和内容,曝光了部分隐私,但我们完全可以把这个事情往公益上靠拢啊。」

「就说……这档节目,是我们台最新打造的普法栏目,主要是宣传遵纪守法,让广大市民知道这些法律知识。」

台长听后,突然愣了一下。

公益节目两个字……

让他瞬间明白了过来。

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指为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举办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

根据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功能特点,划分为两种类别∶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

而他们电视台……

分属于二类公益。

这两类公益的最大区别,就是第一类是国家直属,财政全权供给拨付,人员完全委派。

二类则是小规模自负盈亏,财政差额供给拨付,人员自由招募。

但不管如何。

他们电视台具备一个性质,那就是公益性质!

所制作的节目,都可以和公益挂钩。

而按照《民法典》。

在两种情况下,可以不经过本人的允许而使用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等权利。

一是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二是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比如说。

法院的每次庭审直播,有许多庭审直播都未曾打码。

这对尚未剥夺政治权利的嫌疑人而言……

必然构成了侵权。

但这属于新闻报道,职能直播,即便不经过当事人的同意,也可以将其播放出来。

「你是说……利用公益性质,回复秦牧?「

台长想了想,忍不住问道。

主编点了点头∶「我们用这个理由,他绝对没有任何办法,我们台也没必要公开道歉。」

台长听到这里。

忽然陷入了沉默之中,开始认真思考这个操作的可能性。

事实上。

电视台制作的各类采访,很多时候没经过当事人的同意便在电视上播出了。

但……

大部分普通人,都会以上电视了为荣。

知道自己上电视了,高兴都来不及。

可他们这次面对的是秦牧。

秦牧知道后,直接一个电话,要求他们删除并且道歉。

而作为电视台的台长。

他深知道歉的影响有多大,对他们电视台的形象将造成极大的损害。

这是无形中的损失!

所以。

能不道歉,他尽量不道歉。

「大家……都说说自己的看法吧。」

半晌后。

他抬起头,看着会议室里的其他人。

众人面面相觑。

一番犹豫后。

纷纷发言,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我觉得,得罪秦牧的风险太大了,以前的那些被告……可能也都是这么想的。」

「其他行业都已经被秦牧祸害过了,咱们就不凑这个热闹了吧?」

「这个方法看似很靠谱,但有没有一种可能,秦牧早就考虑到这一点了,却依旧要求我们台道歉?」

「要不咱们问下法务吧?」

「……「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

大多数人选择了认怂,表示不建议和秦牧硬碰硬。

还举了许多例子,认为和秦牧作对的那些人……

刚开始都觉得可以跟秦牧在法律知识这块掰腕子。

可结果……

却都是惨不忍睹。

对他们而言。

他们只是台里的普通员工,电视台道歉与否,形象是否受损,并不重要。

相反。

自身的安全……

才是第一位的。

得罪了秦牧,到时候城门失火,难免殃及池鱼。

台长听着众人的吐槽,也不敢再贸然做决定了。

秦牧的恐怖……

已经深入人心。

这虽然仅仅是侵权问题,可保不齐秦牧整出点刑事犯罪出来。

到时候他可能就只能吃不了兜着走了。

最后。

为了稳妥起见,他还是找来了法务。

询问这么做的话,电视台能不能稳赢。

结果……

法务团队听完,当即对视了一眼。

纷纷请辞:「台长,这事我们干不了,如果是别人,可能还有机会,可对手是秦牧。」

台长闻言,皱起眉头∶「你们也都是有着十几年律师经验的团队了,以前打过那么多侵权案子,都胜诉了,这个案子有这么难吗?」

他觉得。

案子如果定为公益性质,很大机会可以胜诉。

然而……

这几个法务却苦笑着摇了摇头:「虽说可以将报道列为公益性质,且我方也没有借此牟利,但……这档节目却是以秦牧为核心的。」

「整个内容,都是围绕秦牧展开的,却未经秦牧允许,在民法典上是不予承认的。」

「也就是说,这个采访连公益性质都谈不上。」

「若是用这个来诉讼,法院也不可能支持我们的主张。」

一番解释之后。

台长这才恍然大悟,背后惊出了一身冷汗。

狠狠瞪了眼刚才提出这个建议的主编。

好在他谨慎。

没有贸然做决定。

不然……

真可能步了其他人的后尘。

想到这里。

他扫了眼主编和副主编两人,没好气的说道:「你们两个,在此次事件中有重大失职,先停职一段时间吧。「

说完。

重新看向其他人,安排道:「一个小时内,尽快完成删除文章、视频,以及对秦牧发布公开道歉,私人道歉的事情,务必把秦牧这个刺头安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