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半晌才听他再次开口:“你在顾家大队的时候,是不是经常干粗活?一家人都是你照顾的?”

顾鎏有些意外,他怎么会问出这样的问题来:“怎么问这个?”

“我想知道!”傅瑾之眼神灼灼。

哪怕以前调查顾鎏的时候,他对顾鎏以前在农村里的生活已经有所了解,但在梦到那些以后,他还是觉得自己知道的太少了。

她的苦难,她的隐忍,以前的他感受不到,现在,他只觉得与她感同深受。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真的不想放过顾家那些人。

顾鎏眨眨眼:“嗯,是吧,在农村里的姑娘都是这样的,你也知道,农村里的人重男轻女,我只是个姑娘,那始终是要嫁出去的。”

“所以在家里的时候就得多干点活才行。”

傅瑾之拿过她的手放在眼前细细察看,她的手很好看,皮肤白皙,娕滑,还带着一丝香味,手指细长,指甲粉嫩,手指头圆润,是每一根手指头都长在自己审美点上的喜欢,他记得梦里那道伤口那样深,那样鲜红,可顾鎏手上并没有这样的伤口。

“你的手以前在冬天的时候生冻疮吗?”傅瑾之又问。

顾鎏看了眼自己的手,笑了笑说:“冻疮?还好,以前倒是没长过。”

这句话是实话又不是实话。

前世,顾鎏的手是生过冻疮的,只是那是在嫁给叶志成以后,因为没有给叶家留后,所以叶家人极尽所能为难她。

让她大冬天里用冷水洗衣服,她的手被冻得跟个胡萝卜似的。

这就不得不提到,其实她嫁给叶志成以前的时候,顾家对她也不是太差,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在顾家的时候,她虽然也干很多活,但也比在叶家的时候好得多。

最起码,大冬天的时候洗衣服,她可以用自己劈的柴烧热水洗衣服,而不是在冻死人的河水里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