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爷爷在世时,就是骑的这种车子,所以刚刚林翰一见到这辆二八大杠时,眼前立即出现了爷爷的身影,他这才迫不及待的把它给买了下来。
别说刚才那修理大爷只要他五十块,哪怕就是五百块,他都会眼睛不眨一下的买下来的。
对于林翰来说,骑上这种车子,不仅是为了代步,而是一种回忆。一种对爷爷的回忆,还有就是对自己童年的回忆!
当然,骑上这种古老的车子,怎么能不抽一根,同时代的香烟呢!
于是大街上就出现了这么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一个一表人才,风度翩翩的男子,骑着一辆老坦克,抽着没有过滤嘴的大前门。最让人无语的是,他还骑得那么的自在,那么的兴奋,那么的旁若无人。
这一路上惊得众人掉了一地的大牙,有好多女士,甚至停下来,对着林翰拍起了照。
“我靠,这哥们是把二八大杠当成宝马了吗?竟然骑得这么兴奋,这么自信,人才啊!”一辆suv里,一个男子一脸嘲笑的说道。
他身边的女孩不屑的瞟了瞟车外一眼,冷笑道,“这就叫做要饭的弹琴,穷快活!我敢打赌,这个渣男,别说有女人了,就是母狗都没得一个的!”
林翰当然不知道别人在如何议论他的,他扔掉香烟后,就把车子骑得飞快,不一会儿就到了唐韵说的那个大酒店。
回春楼大酒店
就是这里了!
林翰抬头看了看大酒店的招牌,刚准备把车子朝里面的停车场骑去,就听后面有人不耐烦的按起了喇叭。
按了一声也就算了,却是不停的猛按着,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开的四个轮子似的。
林翰也没说什么,把车子朝边上让一让。
后面一辆宝马车开了过来,开到林翰面前时,车窗降了下来。
一个尖鼻子的年轻男子一脸不屑的骂道,“沙雕,都说好狗不挡道,你一个骑破自行车的,挡在大酒店门口干嘛?难道你还有钱进这样的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