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材料所表现的事物,其材料如铜,或木石,不是圆的怎是之部分,因为圆的怎是,可以脱离某一材料而在另一材料上表现。倘人们所见的圆都是铜的,铜实际上仍不是形式的部分;然人们便不易将铜在圆的意念中消除。例如人的形式常表现于骨肉以及类此的部分;这些是否人的公式与形式的部分呢?不是的,那些都是物质;然而我们从未由别种物质找到人,因此我们就难分离它们,以取得真确的抽象。
因为抽象被认为可能而常是不很清楚,所以有些人1就提出圆与三角等不能以线与延续体为界说,有如人不能以骨肉,雕象不能以铜或大理石为界说一样;于是他们将一切事物简化为数,而指称线的公式即“二”的公式。而那些提出“意式”这主张的人们中,有些2认为二即“线本”
,有些则认为二是“线的公式”
;因为他们说“通式与通式所示现者同”
,例如“二”与“二的形式”应相同;但他们在线这问题上又不什么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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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将是这样的结论,许多形式不同的事物,却属于一个通式(毕达哥拉斯学派也得面对着这样的结论)
,这也可能建立一个绝对通式以统概一切而否认其它诸通式为尚非真通式;然而这样,一切事物均将归于一体。
我们曾经指出,在定义问题上有些疑难,以及这些疑难
1指毕达哥拉斯学派。
2指柏拉图学派,可能是连柏拉图亦包括在内。
3参看卷h章三第一节。有些人认“线本”即“二”
,有些人认线是“长度上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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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形而上学
的来由。欲将一切是事物简化为通式而消除物质是无益的工作;有些事物确乎是某一特殊形式见于某一特殊物质或某些特殊事物见于某些特殊状态。小苏格拉底1所常引的“动物”
2之例是不健全的;因为这引人离开真理,使人误信,象圆可以脱离铜而存在一样,人也可以脱离其部分〈骨肉〉而存在。但这两件事物是不相似的;动物是具有感觉的,不能摒弃了活动来界说动物,因此也不能不联系到他在某种状态中的各个部分。在任何状态中或在某一个状态中的一只手不能统算是人的一个部分,只有那只活着的能工作的手才算是人的一个部分;假如是一只死手,那就不算是人的一个部分。
关于数理对象,何以部分公式不能成为全体公式的一部分;例如半圆公式并不包括在圆公式之内?这不能说“因为这些部分是感性事物”
;它们并无感性。
然而这些也许并无关系;因为有些不可见事物还是有物质的,实际上,每一事物,凡不仅为独立的怎是与形式,而却正是一个体,这就总得具有一些物质。于是半圆虽不是一般圆的部分,却如上所曾言及,3正应是个别圆的部分;因为物质有两类,一类吴可感觉的、另一是可理知的。
这是清楚的,灵魂是原始本体,身躯是物质,人或动物是两者的结合而被当作了普遍名词。即便是苏格拉底的灵魂
1小苏格拉底(socratesjunior)生卒不详。其人屡见于柏拉图诸对话中,盖与色埃德托为弟兄,并非老苏格拉底的亲属。参考柏拉图“色埃德托”147d;“论辩家”218b;“政治家”275c;“埃比诺米”358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