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而更加提速。
真不知道他是故意的,还是真的赶时间。
李宛儿咬紧牙关。
等到了目的地之后,发现是一处山坡。
“呼——”
她呼出了长长的一口气。
“开这么快,赶着投胎是么?”
宛儿刚想吐槽,却顺着朱河的手指,发现他们所在位置,居然是炼金工坊附近。
此时,至少三五百人聚集在此。
而其中一半,是熟悉的脸孔,似乎是上次参与暴动的百姓。
“你说的好戏,就是这个?”
她总算明白:朱河说“时间紧任务重”,是什么意思了。
这群集结示威的人,为首的就是常自在。
都是有组织,有预谋的。
追风停靠在小山坡上,隔着百米距离,还能听见他们呐喊、敲打。
常自在更是老奸巨猾,藏在人堆后面,刻意拱火。
仿佛他只是被牵连进去的。
脏事都是别人干。
“一个能让县衙无痛收回炼金工坊的好戏,当然不能错过了。”
“常自在阿常自在,谢谢你送来的大礼包。”
“一会儿恐怕要见点红了。”
李宛儿顿时明白。
原来朱河早就料定了今日的结果。
若不是心有成竹,怎么会放虎归山?
“这人不知悔改,见红也是他活该。”
“可是,对良民下手,你有把握吗?”
朱河真要动刀子的话,可就违背了为官准则,不得动用私刑,也不得滥用公家武力。
谁知,朱河冷冷嗤鼻道:
“良民?他算哪门子良民?”
“一介贼寇出身,从良后发誓洗心革面,才开了这冶金工坊。”
“要不是本官给他机会,他能混得有头有脸吗?”
只可惜给了机会,常自在却不中用阿。
贼寇?
李宛儿没想到:常自在和朱河之间,还有这等渊源。
那他们两人,怎么打得过?
那里可有三五百人呢。
铁器、木棒、烧火棍……
平日里趁手的农具,到了实战场景,是一个比一个的锋利。
尤其是常自在和他的心腹们,无疑是心狠手辣,出手又狠毒。
此时,李宛儿蹙起秀眉,有些好奇朱河的后手。
“就凭我们两个人,想收拾三五百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