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想陪我打架,他们不想输给年纪最小的战士,比我小的又打不赢我,你正好合适,用来试试我新练的功夫……啊!”汪其乐不等他说完话,已经将他绊倒,他才不讲什么道理,打赢最重要,他骑上贝克身上,落下狂风般的拳头。
“我操你娘,你偷袭。”贝克破口大骂,双手护头,用膝盖去撞汪其乐的背……
小半个时辰后,两人仰躺在地,不住喘气,这不好分辨输赢,实际上汪其乐一直都处在下风,他挨的拳打脚踢比贝克多上两倍,但他死也不认输,而且如果贝克自称胜利,他就会继续打下去,贝克说他这是耍无赖。
“你不学武功,就只有蛮力不行,你前一个队伍没教你武功?”
“学过一点。”这是他第一次跟贝克说自己的事,“来不及学更多。”
贝克跳起身来:“你等我一下。”他奔回部落,许久后,带回几块布跟几根木架,汪其乐一眼就认出那是小帐。
“这是女人的帐棚!”汪其乐大怒,“你又想侮辱我?”
“队伍里刚死了个女人。”贝克解释,“你不会每次都能找到能睡觉的地方,还是你想睡军帐、大帐?你又没马,这么大的帐棚怎么背?”
小帐又称女帐,还有许多更难听的叫法,小得只能容许两个人并卧,这是流民女性住的帐棚,但可不只这么简单,漂亮的女人往往被首领或勇士独占,她们可能住进个人的帐棚,有些甚至还宽敞的足以挂上兽牙装饰,但会住在这种小帐里的必然是没人照顾的女人,她们随时接待其他男人,虽然每个队伍的规矩跟对待这些女人的态度不同,但住女帐的女人,在流民队伍里通常地位最低下。
虽然丢脸,但贝克说得对,现在自己也没法背负更重的帐棚,老实说,有一顶帐棚非常重要。
贝克见他莫不作声,道:“你负重增加,得跟得上队伍。”
汪其乐跟着队伍移动,他们穿过草原,进入山林,找寻更多的猎物,汪其乐永远离着队伍远远的,拾捡他们遗漏的东西,舔他们啃剩的骨头,喝他们留在锅底的汤水,跟着马蹄的足迹到下一个驻扎地。
贝克偶尔会来找他打架,同时会带来珍贵的食物,汪其乐总是落于下风,但永远不认输,而且他会模仿贝克的功夫来对付贝克。
转眼便是一年,将要入冬。
“下回不用带食物给我。”汪其乐嚼着兔肉,这半年他又高了一点,“我想要布料或毛皮。”
他已经逐渐学会捕猎,而且比起食物,冬天没有足够的御寒物死得更快。
“布料跟毛皮很贵。”贝克面有难色,“这有点难……”
但贝克还是弄来了几张羊皮,还带着腥味。
“你要还我,不能弄丢,他们说入春后的刀秤交易要用来换药材跟铁器,我们缺铁器。”
汪其乐一直没忘记那场大雪,虽然在落雪前,他就已经找好隐匿的山岩,也准备了食物跟柴火,但这场雪意外地狂暴,骤降的温度依然冻得他全身发抖,雪水浸透破旧的帐棚,扑灭唯一的火光,在冷到将要昏迷时,他突然觉得身子开始发热,热得想脱去衣服。
睁开眼睛时,雪停了,他看见贝克披着棉袄,帐棚已经重新搭起,他身前还有火光,身上盖着厚重的毛毯。
“我跟他们打赌你能熬过这场风雪。”贝克牙关也打着颤,“要是还能动就快去找柴火。”
风雪过后,汪其乐主动发问:“你认识字吗?”
贝克一愣,问:“认得一点,怎样?”
“我有一本书,但我认得的字不多。”汪其乐翻开皮袄,这本书他收藏已久,幸好并没有被雪水浸湿,他把书交给贝克。
“这是什么书?”贝克翻阅,这本书没有书名,用羊皮做封面,书里有好几张人体画像,还有许多线条跟汉字。
“写得是汉字?这是汉人的武功?你怎么会有?”
“我娘给我的,她说是祖传的功夫。”汪其乐犹豫着,想了想,还是直说,“我外公以前是奈布巴都的贵族,进入过祭司院,管很多书,他被流放之前看过这本书,他偷偷记下来,成为流民后交给我娘。”
“来自祭司院。”贝克跟汪其乐一样,从小就是流民,对于狩猎跟生存,还有教义以外的事所知甚少,“盲猡的武功有很多,但我们的武功更好,他们有铁,我们有刀,你如果要学这本书的武功,还不如让我教你刀法。”
“我没跟别人说过这件事。”汪其乐道,“我娘说她想送走我时,只让我带着这本书,她说,所有的书里都藏着智慧,流民没有智慧,流民只是野人。”
“你被送走过?”贝克讶异,有些女人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也成为流民受苦,会在刺上雪花刺青前,偷走孩子送到附近村落丢弃,并祈求萨神能让这孩子能得到收养,但显然汪其乐的母亲失败了,那她往后遭受的对待定然不会太好。
这对流民来说绝对是不光彩的事迹,但汪其乐说了,这表示汪其乐已经将自己当成朋友,贝克想到这一点,不由得露出笑容:“队伍里有认识字的人,我帮你认字。”
“你救过我,我们一起学。”汪其乐道,“如果这里头真藏着智慧。”
贝克将那些字一个个解读,认不出来的,便默记下来,回到队伍里问人。
“他们好久没见到你,等发现你还活着时候,萨神在上,你真该看看他们那时的表情,还有人怀疑你是鬼。”冬天过后,贝克再来见汪其乐,嘲笑队伍里那些人。
汪其乐继续跟着队伍后,那个雪夜之后,他会收下所有贝克送来的食物,他们一起学着那本书上的武功,一样不断打架,但多了闲聊,贝克会说起队伍里的事。汪其乐越来越善于捕猎,也从贝克身上学会了简易的弓箭制作方法,只是那些材料太难收集,而他也没有能拿来刀秤交易的猎物,他攒了些兔毛,还抓过一只狐狸,他把这些送给贝克。
“我觉得我最近身体变轻了,出刀也更有力快速。”贝克说道,“我们是不是该帮这武功取个名字?”
“名字?”汪其乐真没想过帮武功取名,这本书一定有原来的名字,但书皮没有记载,毕竟这只是一本手抄本,他后来才想明白,他那个未曾见过,因为犯罪而被流放的外公之所以特别在祭司院抄录这本武学,一定是这本书有过人之处。
他们绞尽脑汁也没想到什么好名字,最后贝克提议:“我叫贝克,你叫汪其乐,这武功就叫贝汪功?”
“我为什么要排在后面?”汪其乐沉着脸,“怎样也应该叫汪贝功。”
“因为我年纪比你大。”
“除非你打赢我。”
“我打赢你很多次,不,是每一次,是你不肯认输。”贝克不满道,“我把你打死你也不会认输。”
“那你就要认输。”汪其乐回嘴,“遇到打不赢的敌人,你就只能认输,不然就要被杀死。”
“行!那咱们各用各的名字,我叫我的贝克功,你爱叫什么叫什么去。”
“那我这就叫其乐功,以后看谁能把这武功的名字传播在草原上。”汪其乐毫不相让。
这两年,贝克长的极快,甚至与汪其乐同高,而汪其乐娴熟了所有狩猎的手段,他成为一个年幼但善于设置陷阱跟捕捉野兽的猎人,他不再缺乏食物,还累积了几张羊皮,他们安稳度过了另一个冬天。
他们遇过另一批流民,尔巴斯拒绝了对方合并队伍的要求,双方做了交换,没有争抢地盘,另一批游民远去。
“我以为你会跟他们走。”贝克再来找汪其乐时,显得非常高兴,“他们队伍也有六七十人,尔巴斯用粮食换到女人,他们队伍或许会收留你,你有问过他们吗?”
“没有。”汪其乐摇头,“我没去问他们。”
“我还以为会失去你这个朋友,有点难过。”贝克说道,“但我跟其他人打赌你会留下,我赢到这个……”
他伸出手,手上什么也没有,汪其乐细看,才见到是一条线。
“这是弓弦。”贝克笑道,“你以后可以弄张弓。”
汪其乐大喜,接过弓弦,在阳光下反复观看,这么细的丝线,却不像是羊毛或者麻线一样脆弱,他很有韧性,可以崩的很紧。
“弓你就要自己想办法了。你可以用削尖的树枝,但要直,还要尖锐。”他忽地想起一事,狐疑望着汪其乐:“你没有跟我吵架?没说你不接受施舍?”
“你说你是我朋友,我收你任何东西,或者送你任何东西,都没有问题。”汪其乐大笑,用力拍了贝克肩膀。
“我还真少看你笑。”贝克也跟着大笑,“我们是朋友了。”
正值夏日,那一天阳光灿烂,晒得很暖。
那是来年的午后,汪其乐跟在队伍后已经三年,他正在河边磨洗那把柴刀,这刀已不堪用,刀柄用布条加固几次,刀身卷曲,即便再怎么磨都维持不了锋利。汪其乐解下背上的木弓,打了一皮囊的水,好不容易用毛皮换来的三个铁簇丢失了一个,这让他很懊恼。
“跟你说……我已经是个男人了。”贝克带着腼腆又得意的笑容,尴尬又急于炫耀。
汪其乐抬起头,瞪大眼睛。
“我又赌赢了,我打败了强壮的战士,他们说我长大了。”贝克得意的笑,“我进去过女帐,是真正的男人。”
“感觉怎样?”他吐了口水,两眼放光,他几乎没有近距离见过女人,他偶尔会见到在河边捣衣的妇女,都上了年纪。他记得他曾经见过一个年轻姑娘,有细致的腰,跟晒成褐色的皮肤,他觉得好看,刚要走近,对方就惊恐的大叫。
那时他觉得自己有些怪怪的,身体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反应,感觉到燥热与不安。那晚,他睡得很不安稳。
贝克鉅细靡遗的与汪其乐分享他在帐中的快乐,将女人说极具诱惑,形容触摸女人的肌肤有多么细致柔软,听得汪其乐两眼发呆,胡思乱想,最后贝克用一句话做总结:“等你长大就会懂。”
汪其乐一肘挥出,贝克轻易闪过,他习惯了汪其乐的偷袭。
“我连女人都没摸过。”汪其乐抱怨。
“我觉得你不用长满第二次牙齿。”贝克认真道,“你可以加入我们,你能打败除了我之外的战士。”
“你没赢过我。”汪其乐仍坚持,“我没输给你过。”
“那你更要试试。”贝克道,“现在大家都觉得你不会死,队伍里在赌你几时会加入我们,只要你成为战士,你就有弯刀,你应该也能拿到弓箭。”
加入队伍?汪其乐想着,他其实已经不需要加入流民也能生活,但是落单的流民很危险,而且他想要女人,流民不加入队伍,那就得去抢个女人……那会引来村落的追捕……自己连马也没有,肯定逃不掉。
“好。”他点头。
贝克带着他来到队伍营寨时,汪其乐觉得心跳加速,他怕得不是那些强壮,配着弯刀的男人,是少数的,只有十来个左右的女人,当中有七八岁的孩子,二十来岁的姑娘,以及胸部扁塌的女人,皮肤像被晒干的林檎,汪其乐猜测那个是昨晚跟贝克睡过的姑娘,有个姑娘约莫十三四岁,有尚带稚气的脸庞跟刚发育丰满的胸部,他看了一眼,脸上发烫。
“你就是睡女帐的孩子?”有人嘲笑他,“你有带你的帐棚进来营生吗?”
汪其乐冷冷望向那人一眼,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之后跟着贝克迳自来到大帐去见尔巴斯,他看起来比三年前老上许多,白头发更多。
“你牙齿长全了?”尔巴斯问。
“能用刀子说的话不要用嘴说。”汪其乐举起破旧的柴刀,引来阵阵笑声。那个跟在帐棚外看热闹的小姑娘也捂着小嘴笑。
“我来帮你挑个对手。”尔巴斯沉思着。
“你敢不敢应战?”汪其乐指着之前嘲笑他帐棚的那青年,“你敢不敢像个战士一样应战?”
“约夏,他对你发起挑战。”尔巴斯看向那青年。
那个叫约夏的青年尴尬走出,满脸不屑,他对着尔巴斯恭敬行礼:“父亲,他只是个牙齿没长齐的小孩。”
“我会打掉你的牙齿,然后吞下成为我的牙齿。”
他真的说到做到,他打掉约夏两颗臼齿,当约夏倒在地上哀嚎时,他找到那两颗带着血的牙齿,当着所有人面前吞下。
“现在我牙齿比你多了。”汪其乐哈哈大笑,他看见贝克也跟着笑。
或许是自己儿子丢尽颜面,尔巴斯阴沉着脸:“你现在是尔巴斯队伍的人了。”
贝克领着汪其乐解释队伍的规矩,汪其乐没有注意听,他在人群里搜找小姑娘,而且迫切想知道昨晚跟贝克睡的女人是谁,他在营帐中漫步,只看见一顶女帐,他目不转睛盯着那顶女帐,帐门拉开,是那个胸部扁垂的老女人。
“你睡的是那个女人?”汪其乐捧腹大笑,“你说她的皮肤摸起来像鸡蛋黄一样滑嫩?她有五十了吧。”
“她只有四十几!”贝克窘迫的解释,又嘲笑汪其乐,“等你睡着她的时候,她才会有五十。”
“放屁!老子才不会睡奶奶。”
贝克一脸看好戏的模样:“那可未必,等你长大才知道。”
※
汪其乐扔下两支狼牙,从女帐里走出,没有意料中的兴奋,甚至觉得他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个男人,而干了件自己不想干的事,他什么都不会,是桃丝一点一点的教导他,那感觉好像在练习刀法,完全没有贝克形容的美妙。
“幸好桃丝姑娘还没五十。”贝克幸灾乐祸,“我说过你早晚得跟她睡,不然呢?”
女人在流民里是非常稀少,养太多女人,食物就不够分配,太少女人就无法增加人丁,而姣好的女人会被赏赐给优秀的战士,汪其乐加入队伍已经三年,他长得更高,几乎比所有人都高半颗头以上,他觉得自己跟贝克是队伍里最优秀的战士,他们屡次在围猎中射杀凶恶的猛兽,在比武里取得胜利,但尔巴斯显然不这么认为,说他们太年轻,他们没被分配到女人,而队伍里只有一顶女帐。
“我不觉得桃丝还有资格叫姑娘,她几乎可以叫奶奶了。”
“她最近脾气不好,你不要让她听到。”
“我不会再去女帐了。”汪其乐用弯刀挑出皮靴底的碎石,他的弯刀旧了,一开始就是旧的,用了三年更旧。他跟贝克还有塔夫、汉人黄赫斯共住一顶帐棚。他忽地说道,“尔巴斯不应该把琼洁纳进帐篷里。”
他一直以为自己能得到琼洁当赏赐,他刚加入队伍时时常与琼洁攀谈,琼洁大他两岁,有时会用看弟弟一样的眼神看他,但谁在乎这点年纪?他才刚操过一个快可以当他奶奶的女人,然而尔巴斯在发现琼洁来经后就把她招入帐棚。
“尔巴斯有权力分配每一个女人,而且琼洁不是他的妻子,她只是替尔巴斯生孩子。”
“尔巴斯已经几年没生孩子了?”汪其乐冷笑,“最小的哈斯都十五岁了。”
“如果尔巴斯生不出,约夏会跟着生,琼洁还很年轻。”
“年轻的姑娘更应该给勇猛的战士,例如你跟我。”
贝克不置可否,他拍了拍腰间的酒囊:“庆祝你成为男人。”
他们轮流喝了几口酒,没法喝醉,酒实在太少,只好趁着微醺,仰躺着望向星空假装晕眩。
“有人说星星是萨神的眼睛。”贝克说,“他在天上注视着我们,萨神目光遍及各处,唯独不会注视盲猡与流民,”
“经书说那是萨神创世时的馀光,不是什么眼睛,再说祭司跟亚里恩凭什么剥夺我们的信仰?凭什么让我们不能信奉萨神?”
“这是对流民的处罚,但信仰坚定不移。”
“呸,我要是萨神,我爱看谁就看谁,轮的到萨司跟亚里恩替我决定?”
“汪其乐,你渎神了。”
“经书没有写的都算不上戒律,萨神不会这么小心眼。”
“你又渎神了。”
汪其乐仰起上身:“我娘在瓦尔特巴都住过几年,他跟我说过巴都里有商店、有各种水果,还有美食跟漂亮的衣服,他们随时能喝到葡萄酒,直到她被拖出家门,刺上雪花,扔到荒野上,那些东西就没了。天空这么大,草原这么辽阔,大地望不到尽头,可流民就像站在针尖上。”
“你不想当流民就去当奴隶,如果你的主人愿意,你就可以加入奴兵营,我听说过有这样干的畜生,他们收集了很多兽皮给主人,请主人将自己带到奴兵营去,然后又回头来杀害我们。”
“我不会听命任何人的话。”
“你听尔巴斯的话。”
“暂时的,像老鹰收起翅膀。”
贝克皱眉,仰起身来张望四周,确定没有旁人在偷听:“你想干嘛?”
“你没发现吗?”汪其乐说道,“我们越来越老了,我不是说尔巴斯老,他是真的老了,我说的是我们的队伍,桃丝都五十了,还是我们唯一的女帐,我们几乎没有新加入的战士,而年轻人太少。”
“死了两个儿子后,尔巴斯就不喜欢损伤,他只在安全的地方走动。”贝克有些犹豫,心虚的回答。
“谁喜欢损伤,所有人都是我的兄弟、家人,但……看清楚,我们正在衰败。尔巴斯还在独占年轻的女人,他配吗?”他盯视着贝克,希望能得到认同。
贝克沉默不语,许久后,道:“尔巴斯说,等希儿来经之后就会嫁给我。”
“那个干巴巴的女人?”
希儿是尔巴斯的最小的女儿,刚满十二岁。尔巴斯生过五个儿子三个女儿,但只活下来三个儿子跟一个女儿,其他都因为各种原因死去。
汪其乐明白贝克的意思,他以后就是尔巴斯的家人,缄默逐渐弥漫,谁也没有开口。
“要打架吗?”汪其乐突然发问。
“你每次输了都不肯认。”贝克站起身来。
“遇到打不赢的你就要认输,不然就会被杀死。”汪其乐也站起身来。
“你的刀法都是跟我学的。”
“所以我会比你优秀。”
就像以前一样,汪其乐没占着上风,却也从不认输,即便贝克威胁要扭断他手臂,汪其乐绝不松口,贝克也只好松手。汪其乐躺在地上气喘吁吁,贝克双手撑着大腿,弯着腰喘息:“我会向尔巴斯提议。我们需要人手,收留别的流民,或者跟别的流民队伍合并。”
夏季,野草迎风飘荡,狐狸在暗处伺机猎捕野兔。
“我们是尔巴斯的队伍,你们是谁?”汪其乐策马向前高声大喊,贝克跟在他身后戒备。他们在绿洲扎营时,见到另一支流民队伍。
“我们是格林的队伍。”远方的骑手回应。过了会,对方高声大喊,“请你们首领出来说话。”
汪其乐回过头,尔巴斯点了点头,汪其乐大喊一声,与贝克双骑并出,率领着两条长龙前进,奔向对方,同时发出战吼与尖锐的哨音壮大声势。
两支队伍将要接触时,汪其乐调转马头,向左边绕去,他们兜成一个圆,绕着看不见的圆心打转,这是展现骑术,士气、人数、训练的招呼,流民不会轻易攻击流民,但流民需要聚集自保,疲弱的流民队伍在遇到更强悍的队伍时,就可能有转向投靠另一边队伍的可能。
格林的队伍也跟着奔来,围着汪其乐的队伍往反方向绕圈,那边的人数似乎更多,发出的战吼更大。
汪其乐不甘示弱,他从来就不是示弱的人,提起内力,仰天长啸,贝克也跟着呼应,这两人的啸声几乎可抵十人。
他们奔驰了小半刻钟,贝克放缓了马速,他不想让马匹在这种充面子的行为上太劳累。之后,两边骑手各自回归本队。
格林的队伍约有百来人,比汪其乐这边还多出三十来人,汪其乐与贝克守着尔巴斯站在队伍的最前方,但他最先注意到的,不是浓眉大眼、膨松头发的格林,而是他们用绳索绑着几个女人,这些女人的眼角没有纹上雪花刺青。
“小心。”贝克低声说着,“他们是会劫掠商队跟村庄的土匪游民,很危险。”
“你们首领是谁?”格林领着四名护卫策马上前,两边遥隔着十丈,用马鞭摇指着队伍大喊,“我叫格林,我们有很多东西,你们有什么想交换的吗?”
尔巴斯策马向前高声回应:“我是尔巴斯,你们有铁、刀、弓箭吗?”
“多的是!我们刚刚报复了侮辱我们名誉的部落,铁器、刀、弓箭都不缺。我们甚至还有很多女人。”
汪其乐望着这些虚弱无助的女人,在部落里长大的姑娘,皮肤更白,也更柔软,听说巴都里有胖女人,喔……我长这么大,在草原里从没见过可以被叫胖的女人,队伍里的女人都瘦,只有麦杆与麦苗的差别而已。
“尔巴斯,我们没东西能交换了。”贝克提醒尔巴斯,“我们第一场围猎还没开始,没有足够的粮食,也没进行刀秤交易,铁器、弓箭、毛皮、伤药都所剩无几。”
“我明白。”尔巴斯沉吟着,“所以我想看看格林的队伍里有什么。我们的铁器跟弓箭已经不够,汪其乐,你的弯刀年纪比你更大。”
“如果我们不增加收获,就不会有新的弯刀。”汪其乐回答,队伍开始老了,今年的收获不如去年,流民的尴尬在于难以控制队伍人数,人少衰落,人多粮食就不够。
“你要不要替自己赢一把?”尔巴斯问,“这是你的大好机会,如果你愿意,我就与格林进行赌局,贝克最爱打赌了。”
“赌局?”贝克皱眉,汪其乐也纳闷,尔巴斯从来不进行赌局,他素来小心损伤。
“汪其乐,你能为自己赢来一把弯刀吗?”
汪其乐哈哈大笑:“我能赢下十把弓箭。”
“不要赢得太快。”贝克对自己兄弟很有信心,“险胜才能让他们再赌。”
“我们赌一把弯刀,不需要提醒,我们的战士不会手下留情。”
“你派战士而不是俘虏?”这回是格林露出困惑的神情,“这不公平。”
“我没有俘虏,你也可以派出战士,或者你想多派几个俘虏都行。”
“尔巴斯!”贝克吃了一惊,觉得尔巴斯太托大,汪其乐回过头去,尔巴斯质疑的问,“你行吗?”
“谁赢了谁就能拿走我手上的弯刀!”汪其乐不愿意认输,几个俘虏而已。
“我还有五个俘虏,给他们带上武器。”格林下令,“如果你们赢了,我就放你们走。”
贝克咽了口口水,神色担忧,汪其乐举起弯刀,他知道贝克的担忧是多馀的,大家都以为他没杀过人,但其实……他提着刀,想起六年前,他们队伍被不知被那来的军队围猎,他在马蹄声与惨叫声中找母亲,一名士兵用长枪捅穿母亲的肚子,他就站在旁边看着。母亲紧抓着长枪,呼喊他快逃,他没有逃,而是拿起地上的刀,趁着母亲抓住对方长枪时,捅穿那名士兵的肚子,然后果断逃走,没有再回头一眼。
那五个人一起拥上,没有护具,不会武功的俘虏,靠着手上的弯刀能做什么?他能很快速的解决掉这五人,但他记得贝克的嘱咐,他惊险地闪躲,吃力地还手,一场消耗不少体力的“恶战”后,他身上带着不痛不痒的两道伤口,割断最后一人的咽喉。
胜利之后,他不住喘着气望着格林,格林对这场胜负很不满意,他觉得似乎差一点就可以取胜。
“你可以派人赢回你的兵器,我不换人。”尔巴斯笑吟吟说道,“但你如果输了,要交出三袋粮食。”
这是预定之中,三袋粮食对他们很有帮助,他甚至觉得应该提高赌注。
“或者你可以派出两个人,输六袋粮食,你最多可以派出三名战士来赌九袋粮食。”
贝克忍不住惊呼:“尔巴斯!这太危险!”
尔巴斯挥手阻止贝克:“格林,还是你要认输。”
“五个!”汪其乐大喊,“我还要一个女人!五个人打我一个,敢不敢?”
“不行!”贝克骤马上前,“两个打五个。”
“贝克!你回去,我要赢一个女人。”汪其乐大笑,像是个极度自信的疯子,格林脸色铁青,所有人都在看着他,也像是看个疯子。
“你不如去操驴子,也好过在这送命,你是个傻子!”贝克策马向前,尔巴士拉住他疆绳,铁青着脸,“你想让汪其乐丢人?还是想让他认输?”
贝克大声道:“他打不了五个人。”
“那是他自己发出的挑战,只有格林能决定是否接受。”
格林轻轻拍着大腿,他弄不清眼前这年轻人的虚实,汪其乐高大的身形,跟经历风霜的脸,让他看起来远比外表的年纪更大,而对方的反应更是古怪,为什么首领身边的人会反抗首领?这看起来是个陷阱,难道这少年的武功远比自己想象更高?
“我派三个人跟你打。”格林下了指令。
“这样我没有女人。”汪其乐不满。
“六袋粮食可以换一个女人,你可以要求三袋粮食跟任何一个女人。”格林说完,转头高声大喊,“谁要挑战这个少年?”
“我来!”“我!”连着几声呼喊,格林点了三个人上前,还没等格林下令,汪其乐猛地扑上前去,反过手上弯刀,重重砍在其中一人腰间,那人弯下腰来,跪倒在地,汪其乐已扑向第二个人。
“偷袭!”“狗养的!”“枯塔!”叫骂声猛然响起,连尔巴斯一方也目瞪口呆,唯有贝克拍手叫好。
倒下一个,汪其乐占了先机,快刀连环,逼的第二人不得不后撤一步接招,汪其乐双手握刀再砍,逼得那人又退一步,只这一瞬间,已逼得第二人止不住连退三四步,他刀法是跟贝克学的,流民刀法杂驳,往往混各家所长,各自不同,也没有固定章法,如何运用全看队伍中涉猎所及,汪其乐不管身后,只是一昧蛮攻,他身法更快、力道更沉、挥刀更烈,又不断进逼,第三人来不及夹击,已经被甩开数丈,忙挥刀追来,汪其乐只专注眼前对手,越打越是凶恶,这人刀法也真了得,虽然止不住退势,仍紧紧守住,第三人好不容易追上,挥刀从后砍来,汪其乐听到贝克惊叫一声,背部剧痛,猛地向前一扑,弯刀砍中第二人胸口,等那人摔倒,汪其乐转身回肘,正撞在第三人脸上,那人被打得脚步歪倒,连劈七八刀护住上三路,汪其乐却弃刀蹲下,双手抱住对方膝盖,向上一掀,就是贝克教他的抱摔,把那人摔的头晕眼花,汪其乐夺下弯刀,反架在敌人脖子上。
他以一敌三大获全胜,没有喝采,连自己人都傻眼,流民一无所有,只有尊严,这人毫无尊严可言,格林那方见他赢了,纷纷破口大骂,尔巴斯那方的人也不知如何算数。
“闭嘴!”汪其乐大喝一声,声音宏亮,“是我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