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1章 代号《伊甸园》

摇滚教父 黑色贝斯 2297 字 2024-05-20

而罗杰的决定,却是两种方法都不用。

只要汉克-汉克斯和他的团队有充分的理由判定,一笔钱花出去是有价值的——比如说能够确实有效的提升演出质量——罗杰就愿意为此买单。

这一点,也得到了安妮、胖子,以及贾森的支持。

对于乐队而言,从一场巡演中赚多少钱,甚至是赚不赚钱,都已经不算是一件太重要的事情了。

一次上百场规模的全球巡演,按照乐坛以往的记录来看,最好的情况下,包括票房、版权、周边产品等各项收入在内,全部加起来,利润可以达到上亿,最高甚至可能达到数亿美元级别。

这个数字,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笔不可忽视的收入。

对于乐队同样也不例外。

但相比于单纯的赚钱,现在的乐队,在音乐方面有着更重要的追求,那就是影响力。

若是这个东西可以用钱来买,只要标价没有昂贵到离谱的程度,乐队绝对是无比乐意的。

只可惜,哪怕是在现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想要用钱买来影响力,仍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尤其是到了乐队现在这样的咖位,想要百尺竿头再进一步,那难度可不是一般的大。

即便是想要砸钱,也是需要机会的。

而在没有这样的机会的时候,多花点钱、少赚点钱,尽可能地提升演出的质量,也勉强可以算作是一个“花钱买口碑”的选择。

何况,以乐队如今的粉丝基础而言,即便这次巡演会出现账面上的亏损,也绝不可能亏得太多。

之前的【狂暴之路】演出已经算是大手笔了,不但投入了近亿美元,还连门票钱都直接免了,但依靠着版权收入,仍然是“回了一大口血”,并没有造成太严重的亏损。

这就是拥有庞大数量的粉丝所带来的好处,不单单专辑、巡演门票更好卖,同时作品版权的价值也会相应提升。

无论在任何国家、任何时期,影响一部作品版权价值最最重要的因素,永远不是作品的质量,而是它的“创作者”的粉丝数量。

当然,也可以是作品本身的粉丝数量。

对于文学、影视类作品而言,后者或许更重要一些。

不过在流行乐坛,两者之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画上等号的。

咳咳,又扯远了……

总之,关于这次暂时还处于“初期规划”阶段的演出,“有条件的前提下,对成本不设上限”,已经在乐队内部达成了共识。

哪怕是加入乐队时间最短、收入最低的贾森,对此也没有表现出什么不满。

至于说另一个合作者泰勒-斯威夫特,已经是和乐队达成协议,不参与这次巡回演出的“投资”,也不享受相应的“分红”。

而是以类似于雇佣的方式来进行合作。

简而言之,就是乐队以一笔固定数字的基础费用,加上一定比例的巡演收入分成,雇佣泰勒-斯威夫特参与到这次巡演当中。

这种合作其实在乐坛也是非常普遍的一个现象。

比如说平克-弗洛伊德乐队……

咦,为什么每次谈到巡演的时候就要把他们拉出来鞭尸一番?

咳咳……

比如说平克-弗洛伊德乐队在《迷墙》专辑制作期间,把乐队的键盘手理查德-怀特给炒了。

但在后来,该专辑的同名巡回演出时,因为缺少一名键盘手,乐队又将理查德-怀特请了回来。

而由于合约的关系,理查德-怀特并非是以“合伙人”的身份加入到这次巡演当中,而是一名“拿死工资的雇员”,也不需要为演出承担任何的成本。

有趣的是,正是这份合同,让理查德-怀特成为了平克-弗洛伊德乐队众人当中,唯一一次没有在《迷墙》巡回演出当中亏钱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