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古城区是修罗罗住了十多年的地方。
这些租金便宜的房子,环境不好,地方乱而杂,就像某一个村庄角落。那全是些苟延残喘的破旧老房子,年代悠久,屋顶墙面斑驳陆离,屋主将楼房隔成一小间一小间出租。
周围的环境永远像了个菜市场,没一刻不是吵吵闹闹。
住在那儿的人,无论是大人,或小孩,或男,或女,他们共同之处,便是扯着喉咙大声说话,当街嚷嚷吵闹。十句话之中通常有七句半是粗口话,人家的祖宗十八代,还有所有的女性亲属,有事没事的,便问候了个遍。
修罗罗是在这样的环境长大的。
在遇到夜倾城之前,修罗罗自认自己是稀有动物,属于“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莲花级别。但遇到夜倾城后,就不幸地陷落了,变成了一个勾引男人,偷男人钱的坏女孩。
这不是她的错,是社会的错。
修罗罗想,如果不是生活所逼,如果她不是一无所有,走投无路,她用得着去做贼么?做贼,总比做“鸡”强吧?——出卖自己的身体,去陪男人睡那个觉,到底,她还是缺乏勇气。
世上本没贼,顺手牵羊多了,便自然而然成为贼。
这是修罗罗第一次顺手牵羊做了贼。没想到,她献出了做贼的第一次,效果竟然这样惊人,收获丰富得令人不可置信——那叠厚厚的粉色的钱,居然有整整一万六千块。
妈了个巴子滴,一万六千块呀!
整整一万六千块人民币!这是修罗罗有生以来,第一次拥有这么的钱。
那一百六十张粉色的印有伟大领袖毛主席头像的人民币,放在小小的窄小的出租屋里,散落在床上,在蓝色妖姬和满天星的衬托下,简直就是褶褶生辉,把整间出租屋照得金碧辉煌。
修罗罗扑上床,躺在那些粉色的人民币上,用力嗅鼻子,吸着散发出来的铜臭味。开心兴奋之余,又是
恐慌。到底,那是偷来的不义之财——啊不,应该说,那是劫富济贫之财。
那个叫夜倾城的年轻男子是富,她是贫。
一万六千块人民币对夜倾城来说,不过是微不足道的从饭桌上扫下来的面包屑,但对修罗罗来说,却是救命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