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身世

可是,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两个人的相爱,也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他们在一起。

张瑾削去了自己的一缕长发,然后磕了三个响头,除了头上的金钗银簪,剩下的,什么都没有带走,孑然一身,只为了追随摄政王。

然后,她又削去了另一缕长发,将它和摄政王的发缠在了一起,口中念叨着,说,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她原本就是个官家小姐,自然没少看画本子,里头的情与爱,都深深地打动了她。

后来,张瑾怀了孕。

那时摄政王府上的东西还算是不少,他都一应给了张瑾,让她好好的养身子,还说,等到以后,一定要给她补上一场风风光光的婚礼,不再让别人觉得,他们二人是私奔的。

张瑾也微笑着握住了摄政王的手,眼神温柔,她说:“好。”

只是,好景不长,因为摄政王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家里头一应落道了,那段日子里,全都是张瑾砸扁了自己的簪子,然后换了一些银子,才能勉强补贴家用。后来生了孩子以后,日子便越发艰难了起来,况且,后来的那些人,还是不愿意当过他,于是乎无奈之下,他只好选择了和张瑾和离。

他到现在都还记得张瑾的脸,她似乎有些平静的过了分,手指抚着自己孩子还在熟睡的脸,然后点了

点头,说,好。

她最后似乎还说了些什么,只是自己好像已经有些记不清了。

后来,张瑾便离开了他的身边,然后自己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干,以及有人相助,娶了大官的女儿,然后有了凤云若。

再后来,成为了摄政王,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只是,他再也没见过张瑾。

他本以为她会回去了张家,然后带着她和自己的女儿,凭借着家里头的本事,改嫁给一个还算看得过去的男人。

他还记得自己的女儿的手腕上,有一个白色的胎记,他还记得,张瑾曾指着那里给他看,说,像极了一只小白兔。

只是,二十年来以后的今天,这个像是小白兔一样的胎记,竟然出现在了一个农家女的手上。

白色胎记本就罕见,何况还是同一个地方,便更是十分难得,因此,只有“柳婉嫣就是自己的女儿”的这种可能性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