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遇初微
昨天回到家,发现家里圈养的野鸡已经孵出了两窝鸡仔,足有四十几只小鸡。又是大的又是小的,养起来实在麻烦,莫筱竹和秀儿姨商量过后,决定把大的野鸡统统卖出去。
一听这话,没想到最乐的竟是‘王子’。
它整天被一群小母鸡在屁股后头追着跑,快烦死了。
除了卖野鸡,筱竹还想把卖了野鸡的钱拿出来一部分买了礼品去张福德家串个门。也不知张大叔的老娘现在怎么样了…
“你这野鸡怎么卖啊?”
“八十文钱一…”等等,这声音听起来怎么这么耳熟啊?
莫筱竹猛抬起头,就对上琉陌那张过于灿烂的笑脸。
“筱竹姑娘,真是你?我险些没认出来。”
看着琉陌一副‘他乡遇故知’的惊喜嘴脸,莫筱竹
冷笑两声。他乡遇故知?见鬼去吧。
莫筱竹低下头,继续看她的书。这两本书是她从书局淘来的,因为书皮比较旧的关系,掌柜的五折出售。她就捡了这便宜。其实只是书皮陈旧了些,里面的书页还好好的。摆摊闲来无事,翻看翻看,也算是自我价值的一种提升了。
见她不搭理自己,琉陌不禁尴了个尬。
“那个,你这野鸡怎么卖?哦对,你刚才说八十文钱一只是不是?我买一只。”说着,居然掏出了一两的碎银,还大方地在后面补上一句,“不用找了。”
要知道一两银子相当于一千个铜子,买了区区八十文的野鸡,剩下的钱居然不要了,有钱人呐。
要是换成以往,这银子不要白不要。出来做小生意,日晒雨淋的,图的不就是能多赚几个钱嘛。
可今天…
“不好意思,不卖。”
不卖?
琉陌一度以为自己听错了:“筱竹姑娘,你说什么?”
莫筱竹放下书,抬起头看他。
“我、不、卖!”一字一字清晰而凛冽地从唇齿见迸射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