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合金盔甲的生产也在一直继续着,生产线一开,花钱如流水,听说老周用赚来的钱,又新买了两条最新的生产线,还花高价请来了顶尖的工程师…
要塞城堡的建筑也是个无底洞,每天都是数十万的往里面填,不知道何日才是尽头。
军队的饷银也要提前准备了,这点他绝对不容许出问题,每月的饷银最少要准备三、四万两银子,这倒是不多,但是,几万张嘴巴的消耗,可不是一个小数字。
钱又有点不够用了,林云有一种很无力的感觉。
云城和落日城之间还是太远了,三百公里,级别开车也要半天时间。
他突发奇想,可以不可在两城中间的位置再建一座城?
就叫做新城,在新城屯兵,落日城那边若有事
,也可以快速去驰援。他心里有了这个念头,沿途都留意着周围的地势。
这个新城的目的,主要是屯兵和训练新兵,那么地势应该要比较开阔为好。
两城中间有一大片平原,那个地方不错。
车队到了那里之后,林云立刻让车队停了下来,自己仔细观察一阵。
心想着,干脆就现在把队伍放在这里算了,如果到了云城,再发兵过来的话,会耽搁不少功夫间,于是将随行第三团的团长,现在应该是旅长了,叫到了身边。
旅长的名字叫张必能,是一个精悍能干的小伙子,身体强壮,他是第一批跟着林云的子民,是云城最早的卫队二十多人当中的一员,忠心耿耿,对林云充满崇拜。
林云拍了拍他的肩膀,眼神凝重的看着他,把自己心中的想法一一说给他听,并告诉他,自己想把这一副重担,让他的双肩挑起来。
现在,这里就有六千新兵急需训练,他手上带着一个团的老兵,一千人训练六千人,正好可以胜任这个角色。
谁都知道,想法虽然简单,只是实施起来却千难万难。
这里是一片荒野,什么都没有,士兵们的后勤怎么保障?吃和住怎么办?
看着张必能为难的脸色,林云郑重的说道:“必能啊,必能,谁叫你取这个名字呢,我不交给你交给谁?”
“我们云国,正处在打江山的艰难时刻,每一个人,都要肩负起千斤重担,如果你是栋梁之才,扛得起不倒下,将来出人头地,光宗耀祖,我的话就这么多,把新城建起来,能不能办你自己决定!”
张必能立刻挺直了胸膛,立正站好,坚定的看着林云:“国王陛下,我能,必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