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水啦!”
“犯人越狱啦!”
“杀人啦,那些杀人犯都疯啦!”
夜澜刚回到归墟,还没来得及养伤,就被一股巨力拉扯到一具身体里。耳边响起惊慌失措的喊声,距离太远,有些飘忽。
夜澜摇摇晃晃的从地上爬起来,抽出肚子上的长刀,鲜血洒落一地。
呃…
夜澜望着往下滴血的长刀默了默。她被人杀死了。
扔掉刀,捂着渐渐止住血流的肚子,一边往外走,一边思考现在的情况。
原主林朗,是个狱卒。她身高一米七八,比一般男儿还要高出半个头,平时吃得又多,在家中是一大负担。
在县衙做捕头的大哥看她嫁也嫁不出去,在家里是个累赘。好在还有一把子力气,干脆凑了点钱给师爷,将她塞进县衙,安排个活计。
县衙招人公开公正,都是打擂台,赢了才可入职。
然林朗特殊。她是女儿身。虽然林家也不指
望她如寻常人家的女儿嫁个人家,相夫教子,但也没开放到她与男人“搂搂抱抱”。
大哥林俊说了许多好话,还贡献了一坛子酒,师爷方才将林朗安排进牢房,当个狱卒。
林朗性子木讷,不会说好听话,因为女儿身的缘故,对同僚还颇为疏远,因此十分不合群。
她安安分分当她的狱卒,从不与其他人同流合污。但也因为她什么都不贪,反倒让一众狱卒看她不顺眼。
这次犯人逃狱,拿着武器乱砍,也没人拉她一把,提醒一声。
林朗十分正直的挡在前头,结果身后众人早就跑了。
那些犯人见前路只有一个狱卒阻挡,不足为虑。他们人多势众,气焰高涨,领头之人为了立威,一刀戳进她肚子,领着众人便往外冲去。
林朗不仅被捅了一刀,还被踩了几脚。
夜澜:“…”
难怪指骨断了几根。槽!好疼!
不对,这不是疼的问题,这是尊严的问题,她被人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