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的估算,大概只有一克拉。
墨竺,“结婚戒指嘛,日常中时不时就要戴着,彰显一下已婚的身份,钻太大了不方便。”
“而且,”还没等男人对她的说辞做出什么反应,她就拉懒了音调,道,“求婚戒指是男方送的,自然是越贵越好,显得你重视我嘛,婚戒么,我们一起选的,戴个低调的,显得我视物质如粪土,是个高雅的女人。”
霍深寒,“……”
他突然换了话题,没什么表情的说,“她说你在商场里抢走了蕴之看中的一个包。”
“抢?你觉得我跟叶小姐,谁那么没见过世面,会为了一个区区的包在商场林抢起来吗?”
林欣悦道,“是你抢了蕴之的,她不屑跟你抢!”
墨竺摸了摸自己的耳尖,慢笑道,“我去的时候,就听到你一个劲儿的在劝叶小姐,让那个混血小男孩替她埋单,叶小姐说,算了,然后我就说,我要了,叶小姐也没说什么啊,人男朋友也说,实在喜欢的话,他从其他地方给她买一个,我哪里抢了。”
“你……”
墨竺又认输妥协了般的道,“你要真的觉得我抢了的话,包在沙发上,我待会儿就不带走了,你下回见叶小姐的时候拿给她,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