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近乎违反了射击的所有常理,他似乎能在一秒钟之内将左轮弹夹的五发子弹全部打光,并且都能锁定住陆风的要害。
陆风的枪完全跟不上约翰的锁定速度,这并不是陆风太差了,只是陆风接触枪械其实也仅仅是在一天时间而已,他更多的有的是理论知识。
然而约翰,这个皇家骑士团的精英骑士,他的快枪在世界内,约翰认为他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知道自己比拼速度完全不会是约翰对手的陆风,人在空中胡乱的开枪,沙漠之鹰每一次开枪都带着一股雷鸣一般的咆哮,巨大的后座力道将陆风带着在空中无规则的乱飞,再加上陆风本身的小幅度抖动,约翰忽然发现自己竟然锁定不住陆风了。
可是这并不难得倒约翰,约翰的手中拿出了一颗手雷,手雷扔到了空中,约翰一枪打在了手雷身上,覆盖面积极为广泛的手雷带着一阵鲜红色的火浪,朝着陆风吞噬而去。
陆风被这股手雷的气浪,带着又朝轨道内飞去。
约翰朝着气浪内连开四枪,将手中的左轮子弹给打完。
约翰病不相信自己的预判,一发都中不了陆风。
当火浪散去的时候就是陆风的死期,约翰这么想到。
人算终究不如天算,在呜咽声中,地铁转动着齿轮,从隧道内滚滚而来。
在手雷的火浪消失的刹那,陆风随着而来的地铁消失了踪影。
约翰脸上的狞笑失去了踪影,脸上变得更加的阴沉。
约翰有一个特殊的能力,就是能嗅到别人身上的味道,骑士团的队长威尔逊被人叫做最忠诚的狗,但是威尔逊这条狗可没有这个能力。
陆风的味道就在地铁里面,约翰已经闻到了这个黄皮猴子的血腥味道,这也证明了一件事情,陆风已经中枪了!
拿着左轮枪的约翰走进了地铁里面,这并没有引发多大的骚乱,因为伦敦的地铁向来很少有人,四号线的又是一个偏僻的航线,所以大多数车厢空空如也,就算是有人也不过是还在睡觉的流浪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