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明明只是在照片上见过。”我耸了耸肩,现在脚好痛,我从来没穿高跟鞋走这么久,以前在学校我充其量是穿着鞋子过去,然后换上平底鞋上课,在纽约我也很少逛街的,因为没钱。
“你不会打算现在脱鞋吧。”伊莲已经领教过我的放肆了,在出租车上,我随时可能脱下高跟鞋,没办法,脚实在太疼了,而且这双鞋是我出门随便穿的一双,稍微有一些挤。
嘿,我又不知道要这么久。
“不会,不过我只想休息一下。”我做好穿旧礼服的准备了,这样见到艾利克可以说是借别人的,不至于让他把我五马分尸了。在艾利克的心里,最好的东西理当是他给我,他是他的回收站,他亲爱的女儿。
“其实我挺忐忑不安的,毕竟你们都那么的开放。”伊莲同意这说法,于是马上拉我进了一家鞋店。既然没有找到合适的礼服,那就换个思路,从脚开始挑起,找到合适的鞋子后就不愁找不到搭配的衣服。
“比如说我当众脱鞋。”我嘴角在抽搐,哪里开放了,我认识的人多了去了是保守派的,似乎坚持将旧纽约传统传递至今,比如说凯瑟琳,她就保守的虽然和男友订婚了但是就是不结婚,然后男友和别人跑了。
在《纯真年代》里也说过不是吗,所有人订婚都超过了一年,最后步入了婚礼殿堂。在这一年中是最后的单身时间。
“比如说像维多利亚。”伊莲只有在私下我和说话的时候才会不加“小姐”这一敬称。“她和托马斯才交往了多久,就一直腻在一间房子里。还有前阵子我看见托马斯亲了送报纸的男孩。”
呵呵,这个就是开放过头了是吧。
“你要相信自己的未婚夫。”其实我对伊莲这个未婚夫很好奇的,而且我一直以为奉命订婚只有中国才有。什么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要了命了。
“所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伊莲揉着自己的太阳穴,“你给我一点建议吧,只要不是特别不合理我都会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