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兄弟,这么湿热的天气,老哥看你一点事情都没有,难道你就是江南富商富安派来的代表?”一个生得白白胖胖的商人一眼就看出富明的与众不同,便凑到他的跟前,一拱手,试探着问道。
“那是小子的父亲,小弟名叫富明,敢问贤兄是?”富明一看对方,心中有些诧异,拱手回礼问道。
越胖的人越怕热,这是常理,尤其像他面前这个大胖子,他的身体看上去是如此虚弱,按说,应该向其他人一样,受不了这样的天气的。可是,此人虽然面头大汗,汗流浃背,面上却无丝毫不耐之色。
“呵呵呵,老哥我姓公孙,名叫乐春,实不相瞒,我是北海郡公孙太守的弟弟,当然只是庶弟而已,你别太在意我的身份。”白胖子笑呵呵地回答道。
此人赫然是公孙厚乐的弟弟——公孙厚春,虽然他是公孙敖的儿子,公孙厚乐的弟弟,可因为是庶子,与家中现在嫡母并不对付,而因为都是大胖子的缘故,公孙厚乐在家的时候,对他还算是照顾。故此,公孙厚春找机会就来到了北海郡,帮着哥哥办事。
公孙厚春的能力远不及其兄公孙厚乐,不过此子处事圆滑,喜欢结交朋友,自己能力不强,却很是懂得借助朋友或者手下的手来办事。
这一点,让金知蝉对公孙厚春都刮目相看。
会用人的人才是真正难得的人才,更何况,公孙厚春不是个小气的人,凡是为他办事的人,他都会给出相当丰厚的报酬的,而这一点更为难得。
故此,于他结交的人,虽然没有什么天纵奇才,但是,却都是些实干能力很强,很讲义气的汉子。
后来,公孙厚乐和公孙厚礼闹翻了之后,就是这个大胖子第一个冲上去暴打了公孙厚礼一顿的人,一方面,他很恨公孙厚礼母亲,而另外一方面,他也深知,公孙厚礼根本就斗不过大哥。在皇帝陛下的心目中,公孙厚乐也被划归到了金系官员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