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她杀人,那她可能是我此生最爱的姑娘。
此刻,我眼睁睁地看着,我最爱的姑娘,跟一个陌生的帅小伙,翻滚在一起。
而且他们一边做着,还一边说着话。
我从他们的对话里听出来,这个男子叫李志,是苏晴的大学同学,而且已经结过婚了。
李志说,其实在大学时候,就喜欢苏晴,只是当时的女朋友倒追的他,使得他臣服了。
而现在,毕业后几年里,李志才发觉,自己真正爱的是苏晴。
……我在监控前,听着他们的对话,实在是太恶心了。
这些明显就是用来哄骗小姑娘的话。
我相信,苏晴这么一个看似清纯,实际沧桑的姑娘,肯定能听出是骗她的。
一番云雨之后,苏晴往洗浴间里去了。
洗刷完出来,苏晴在桌子上端了一杯水,打开旁边的白色袋子,把里面的粉末倒了进去。
白色袋子。
我知道,这是安眠药粉。
“志哥,还说你爱我呢,体力都被那小妖精榨干了吧,来,喝了这个。”
“嘿嘿,这就是你网上跟我说的那个?”李志一脸渴望。
“是啊。”
我听着这对话,隐约猜出,苏晴应该是把这个安眠药,说成‘威尔刚’了吧?
笨蛋,别喝啊!
喝下去,不仅不会让你威猛如虎,只会让你再也醒不过来啊。
我对着监控器咆哮着,可视频里的李志,还是喝了下去。
当他捧着水杯,喉咙动着,咽下去的时候,我感觉绝望感又一次席卷而来。
我站了起来,双手抓着脑袋,苦苦思索着。
上一次的黄毛小子,的确是个傻小子,被杀了也被完美地盖过去了,可这次不一定啊。
这个叫李志的帅小伙,都有家庭的人了,家里人知道他失踪了,会不追究吗?
我不能让这样的悲剧发生,我必须出面阻止!
我急速思考着,猛然想到一个办法。
对,这个办法或许可以阻止这个悲剧。
我打开冰箱里的啤酒罐子,咕咚咚地喝着酒。
我在外面游荡了好大会。
我突然想到,虽然我来到京城有一段时间了,好像还没有真正逛过这里的。
我本来想着,在外面稍作停留,就赶回家里,看看监控里的老王,在做些什么事,但不知不觉逛了起来,就忘了时间。
路边吃了个炒凉粉,一直到下午三四点,我才回家里。
回看上午的监控,果然,老王进去看到了戚薇小姐的手机,发呆了好一会。
如果没猜错,他应该是联想到了我说过的话。
然后,只见老王捧起手机,翻了起来。如我所料,他翻到了微信通讯录,看到了肌肉男和眼镜男。
这两个人,都是用自己照片当头像的,所以很好认出来。
老王拿出自己的手机,记了下来。
然后……
他竟然把裤子一拖,背对着监控,开始用手……
我不敢相信,他这是要干嘛?不应该是躺倒被窝里再这样的吗?
几分钟后,老王释然了。
转过身去用卫生纸擦时,我才看到,手机后背湿漉漉的,覆盖着淡黄色的液体。
我猛然懂了。
尼玛,这个老王,竟然这么猥琐,对着手机……
不过仔细一想也是,手机可是天天被捧在手心的东西,绝对算是零距离接触的。
当老王对着手机做出如此猥琐的事情后,以后每次看到戚薇,都能想到,她随手捧着的手机,曾有过自己的液体,那是多么刺激的事啊。
忙活完这一切,老王转身出去了。
是的,没有洗澡,没有穿衣服,没有躺被窝,就这么出去了。
我挺疑惑的,但转念一想,也明白了。
手机丢到家里了,换成任何一个人,都肯定会着急的,所以如果没猜错的话,戚薇小姐待会就会回来,把手机拿走。
老王还挺聪明的。
果不其然,老王出去一个小时以后,戚薇小姐慌慌张张地跑过来,打开房门,拿出手机就走了。
她应该也感受到了,手机后背油腻腻的,但着急上班的她,也管不了那么多了,转身就走了。
我笑着。
我相信老王看到这一幕,也会高兴起来的。
关掉监控,我躺了一会。
现在,给戚薇和老王的戏份已经安排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就是他们自我编排的时候了,我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他们演戏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