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猴子请来救兵

有时正因为付出才有可能得到回报。反正都是司明的自我安慰呗。

学校里的司明一般都是一动不动的坐等放学的“傻”孩子!不过秦桧都有三个相好的。何况貌美如花的司明。

司明可是女孩子们的焦点,总有一群女孩在他身边。只要司明偶尔离开座位,回来总会有些小家伙,棒棒糖或者辣条又或者是奶片……

小小年龄就学会撩男生,长大还得了。不过以前的司明就是考这个寻回自信。“你们男生就是羡慕我,你们没有吧!”作为被打后的借口。毕竟借口往往比勇气更好寻找!

当然男性朋友司明也是有的。王盛是司明从小的死党,也是司明从小的保镖。每次见到司明受欺负就一定会冲上去,也不管孰是孰非,打的过先把对方打一顿,打不过,先打了再跑,带着司明一块跑。

今日的司明就有些反常了,竟然没有在班里待着。在哪呢?操场的篮球场,一个白白净净的小朋友正揩着头上的汗,可不正是司明。为什么打篮球呢?

打篮球可以锻炼身体,可以增加体能,还可以吸引女孩子。没错,高中能吸引更多小迷妹。别以为花钱买来的高中白上了。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在梦里的司明上高中有那么一个很硬很硬的伤。貌美的司明还不到一米七严重影响了他撩妹。所以现在的司明一定要长高!

王盛篮球打的稍比司明早一些,也要比他好一些。又因为平时玩的开,球场上的朋友要比司明多。而且,谁让司明老“勾引”女同学呢,才二年级,在整个学习都有被他美翻的小姐姐。

司明听过一位不知名的作家说过,到了极致便是一种妖。这个作家后来好像变得很有名!

司明认为自己就是妖,谁让自己那么美呢!

篮球不是一项简单的运动,最起码在司明看来不是。难道你认为跑来跑去是不用体力的吗,你投球是不需要技术的吗?你抢球场是不用打架的吗?

在帝港小学这个操场,谁能打,就有能力拿球。

中午吃完饭,学校的午休时间还没到的时候。这四个篮球场往往是各年级必争之地。当然不包括一、二年纪。因为这两个年纪打架不行,打篮球的也不多。所以王盛用是和各年级混着打,这也是为什么王盛为什么可以在混的开的原因。

而今天最令王盛意外的一件事就是司明竟然要和他一起去打球,这种事可比公鸡下蛋,母猪上树,大白变瘦更稀奇!

这个时候球场上已经有少量高年级的学生了。

“王盛,这小子是谁?和你混的?”一个要比王盛高半头的锥子脸问王盛。王盛一米五,在二年级也是挺好的,而这个锥子脸就更高一些。

“这是我朋友,司明!锥哥。”王盛向锥子脸介绍。

“嗯,快叫锥哥,你就是司明啊,上一次瘦猴坑你的时候我没去,要不然还真怕你不敢来了。”锥子脸也一点都不避嫌,直接把上回坑司明的人说了出来。

他的意思不就是“有本事,你找他报仇去!”

“会的。”司明心里想着。司明大笑起来“那就谢谢锥哥了,各位兄弟喝什么,我请客,马上!”

“可以,兄弟够爽快,我叫李大锥,四年级扛霸子!就看不习惯瘦猴这背地里耍黑手的垃圾。来,先打球,让我看看你打的怎么样。”李大锥豪放的说着。

走进球场“锥哥,瘦猴中午来打球吗?”司明问李大锥。

“来啊,就是他技术不好。”说着,看三分线外司明手中的球飞了出去,然后“刷”应声进网。“最起码……没有你这球好。”李大锥也是吃了一惊,然后由惊转喜,“可以啊,小司。这个爆发力,可以。比我还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