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啦!自己何不大胆的承认一回。
恋爱的感觉真好,记得在上大学那会儿,每逢经过那些林荫小道,几乎次次都能见到正处于热恋中、激情拥抱和拥吻的帅哥美女们。
那时看着他们,也不觉得有什么,顶多就只是随意的瞥一眼,见得多了后,连瞥都懒得瞥了。
当时的心里,完全没有所谓的羡慕,更从未去幻想过。
欣儿就不一样,她每次见到类似的情形,都会在自己的耳边唠叨几句。
说什么自己为何就找不到像那么帅的帅哥呀?为什么明明那个女生长得都不漂亮、为何她那男朋友却长得那么英俊?
每当这时,欣儿的一张小脸往往会憋得通红,很明显的是她心有不甘。
欣儿总认为自己的桃花不够,可只有自己最清楚,追求她的男同学能足足排一条长街。
自己那会儿也挺憋屈的,由于两人常常在一起上课、下课、吃饭或者逛街等等,几乎是形影不离,所以大家都清楚自己和欣儿是最好的铁姐妹。
既然是好姐妹,那传话、递信什么的工作当然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自己。
四年的大学生涯,自己这个使者的工作就从未间断过。
不过也多亏了欣儿,自己在大学四年间,可是尝遍了太多的美食。
很多男同学不管自己喜不喜欢吃,为了让自己能帮他们将话或者信带给欣儿,硬是给自己塞了大包小包的美食,还时常请自己和欣儿出去吃饭。
在那四年里,自己这颗电灯泡可比一千瓦的要亮多了。
可总归也挺别扭的,明明知道欣儿不会接受他们,但还是要厚着脸皮跟着欣儿一起去接受他们的邀请。
尽管每次都是欣儿生拉硬拽带着自己去的,但总觉得太对不起那些男同学。
他们破费完后,却什么都得不到。
但用欣儿的话来说,一顿饭对他们那些人根本没什么,是他们自愿的。
好在欣儿有自己的一套交谈方式,每次虽然无情的拒绝了别人,但是过后还能成为很好、或者一般的朋友,就算连一般的朋友都不是,那至少不会令对方仇恨。
关于这一点,自己对欣儿是佩服的。
若是换做其他人,说不定都被硫酸泼脸了。
校园的日子是美好的,偶尔是会想起家里的不幸,可大多数时候都是轻松的,并无太多的压抑感。
“你敢说你从没有迷恋过我的身体?”丽莎开始火了、愤怒了,她觉得罗昆就像是牛皮膏药,一旦沾上了、甩也甩不掉,现在的她是极度厌烦罗昆,看他是哪哪都不顺眼,恨不得他就此从她生命中消失。
“我是迷恋过,可我更迷恋的是你整个人,没有你在我身边,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罗昆一度想到了死,可他最终还是不甘心。
“那你怎么没去死,口口声声说为了我,愿意付出生命,你倒是用实际行动来证明啊!”丽莎已经到了抓狂的地步。
“丽莎,我不是不想为了你而去死,可我就算是死,那也要死得有价值,不能随随便便就离开你,我怕没有了我,你会被他们所欺负,那样我在黄泉路上也不会安心的。”罗昆就是没有放手的意思,他这次回来,就是要让丽莎对他回心转意,风聆筝不拿丽莎当回事,他正好与风聆筝相反,是太拿丽莎当回事了。
以至于失去了自我,丽莎做什么都是对的,别人做什么都是错的,罗昆一点都不怨丽莎讨厌他、甚至要他的性命,他憎恨的是别人,是那些不把丽莎放在眼里的人。
他在心里偷偷发誓,一定要让那些人,在将来的某一天,跪在地上求丽莎的原谅。
一个人太在乎另外一个人后,就会变得太痴狂、比疯子还可怕。
“你好自为之吧,我希望你别出现在我面前,赶紧滚回去,不然休怪我对你不客气!”丽莎愤怒的扔掉了电话。
罗昆要长相没长相、要身家没身家,自己当初真是瞎了眼,就为了那该死的欲望,委曲求全的跟他一起好了那么些年,自己是蠢到家了,想起在一起的那些画面,丽莎都作呕得快要吐出来,胃里是翻江倒海般的难受。
丽莎,我不会放弃你的,你等着,我很快就会从黑暗中走出来,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你、还有他的面前。
在阴暗的角落里,罗昆脸上露出狰狞的笑,他要彻底让丽莎喜欢的人消失在这个世界。
罗昆天真的以为,那样丽莎再无寄托,一定会选择重新投入他的怀抱。
可丽莎是有多面性人格的,她怎会再看上罗昆。
在她眼里,罗昆什么都不是。
再说,罗昆能对风聆筝做出什么来,他连风聆筝一根头发都碰不到,更别提让风聆消失在丽莎面前。
罗昆,想不到你爱我爱得如此癫狂,可对不起,我不领你的情,丽莎的眼里渐渐露出了杀意。
她拨通了一个陌生的电话:“喂,帮我送一个人上路,价钱好说。”
挂掉电话后,丽莎马上往对方的账号里汇入了一百万,事成后,还会再奉上后期的酬劳。
罗昆,你该知足了,你的人头在我眼里至少值了好几百万,要知道很多人在我眼里,是分文不值的。
丽莎敛去冷冷的笑意,恢复了以往的平静,可最终仍旧控制不了自己。
她觉得自己做得是天衣无缝的,对方必定会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结束掉罗昆的性命。
“丽莎姐,你何事笑得如此开心?”风烟走进丽莎的房间,看着她脸上不明的笑意,总觉得透着一股阴森的气息,可也就只是刹那的感觉。
“烟儿来啦,我想到明天要去见你哥,心里就开心不已,你要不要一起去?”丽莎并非是随意找的一个借口,而是她打定主意明天无论如何也要见上风聆筝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