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的,他打算用这些东西,来打通关系。
他沉声说:“看样子,咱们这些人还需要再乔装打扮一下,只是这次要装扮成什么人呢,商旅?”
林小七嘿然一笑:“头儿,刚才我都问清楚了,吐蕃的百姓最欢迎的人不是商旅,而是僧人。无论是天竺僧人,还是大唐的僧人。”
“那不是每个人都要剃光头?”罗信摸了摸自己的头发,他的头发已经很短了,这在长安就是异类。
“不用不用,天竺的和尚是不剃光头的,吐蕃这里也一样,他们和尚的发型跟咱们差不多,所以刚才我们向村长询问的时候,那村长一直以为我们是大唐来的僧人。”
罗信的所有私兵,乃至亲卫的发型都和他一样,剃的都是短发,有的甚至是寸头、杨梅头。罗信最近还整上了“莫西干”发型,林小七也学着罗信这么整,使得她越来越不像是个女人。
林小七这句话倒是解决罗信这一行人最大的困扰,在短暂的休息之后,他们继续上路。
九寨沟的风景再美,也留不住罗信这一队人,次日中午他们就出了高耸巍峨的大山,看到了广阔无垠的土地。
罗信不知道现在所处海拔有多高,幸运的是,他的队伍里极少有人呈现出高原反应,除了林小七。
林小七的武功可以说是除罗信以外最好的,但谁都没有想到,他竟然产生了高原反应。
由于林小七身体虚弱,侦察的任务就交给白郎,而罗信则是十分霸道地将林小七抱入自己怀里,让他与自己乘骑一乘。
罗信这匹马是程咬金给的,据说是西域的大宛马。程咬金提到,汗血宝马也是大宛马的一个品种,而罗信身下这匹马乃是汗血宝马跟大食马的混血,在耐力上比汗血宝马更为强悍。
当然,再牛逼的马也禁不住这么长途跋涉,而罗信坐下的马匹之所以能够一匹抵人家两匹,不需要换乘,而且还看上去十分轻松,主要是罗信偶尔会给这匹马输入先天之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