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乔恩约翰逊的老婆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这颗宝石是一块烫手山芋,如果不把它处理好的话,说不定一家老小都会遭到团灭。
最后,乔恩约翰逊也只能忍痛割爱,听他老婆的话,把这颗宝石交给叶轩,这样不仅能讨好叶轩,而且还能处理好这个烫手山芋
“我去,你又怎么了?”
叶轩刚想把宝石项链放回礼盒,突然感觉背后一冷,回过头来,才秦璐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跷着二郎腿,正冷冷的看着自己。
“哼,小气鬼!”秦璐变得像小女孩一样,把头扭到一边,不停耍小孩子脾气。
当然,她这可爱的一面,也只会在叶轩一个人面前表现出来罢了。
“你想看?”叶轩走到秦璐身旁,抓住她的玉手,把项链放在掌心上给她。
“切,谁要看?”秦璐话虽然这么说,但她还是小心翼翼拿起来观摩。
血钻是彩钻中最为稀有的品种,它长期以来都被珠宝界视为珍品,况且像那么大的血钻,世界仅此一颗,如果拿去拍卖,价格肯定不会少于三亿金价格。
但这条血红宝石项链如果真的拿出来拍卖,别说三亿,就算是三千亿美金都有人愿意出,它的正真意义,不是能用钱来衡量的。
看见秦璐对这条项链爱不释手的样子,叶轩在她耳旁轻声说道:“喜欢吗?”
“喜欢不不喜欢”
秦璐虽然很喜欢这条项链,但她知道这条项链对叶轩很重要,要不然他刚刚也不会有那么大的反应了。
作者露易十四玫瑰说:ps:关于血钻的传说,作者没有水字的意思,因为这一段话,我写了快三个小时,而且它到后期还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无弹窗我举几个例子,第一个可能会长点,其余两个会精简,长话短说:
传说在f国,公元1432年中世纪时,一个因为战争,父母双亡的小男孩,被当时的反派军强制抓去挖钻矿,他一直都吃不饱,穿不暖,工作稍微慢一点就会遭到毒打。
他刚成年那天,无意中在矿洞里捡到一颗血红色钻石,因为这颗钻石,他的命运从此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男孩捡到钻石发现没有人知道,所以他并没有上交,而是私自藏了起来,刚开始一切都很平静,但有一天,他发现反派军抓回来一个很漂亮的女孩,把她关进了一个房间里。
如果在战争年代,一个女人落入一群士兵手里,结果可想而知。
为了避免女孩落入魔爪,男孩下定决心,他在深夜的时候,找了一根麻绳,勒死了看守女孩的门卫,带着女孩连夜逃跑。
事与愿违,虽然男孩已经筹划好了怎么逃跑,但在逃跑的过程中,还是被反派军的人发现。
当时年代,还没有发明杀伤力极强的枪械,无论是正规军,还是反派军,配备的全都是火药枪。
具追杀男孩的反派军讲,他们开枪射杀男孩和女孩的时候,怪事连连。
他们在仅有十米左右的距离,不停开枪,但不仅没射中男孩和女孩,竟然还被自己身后的人打中。
后来有人打中男孩胸口一枪的时候,他胸前一颗类似于宝石的东西,替他挡住了火药,为他保住了一条命。
“轰隆!!”
就在快要抓到男孩和女孩的时候,天突然就下起了暴雨,甚至就连平时都异常干旱的天气,似乎都在帮助男孩和女孩。
火药最重要就是要干燥,如果湿了,根本就没法用。而且当根本就没有手电筒,用的全都是火把。没办法,反派军只能放弃,所以男孩和女孩成功逃离了反派军的追杀。
事后,男孩才知道自己救的当时的公主,她因为贪玩,乔装打扮逃出皇宫,在半路上就被反派军抓了,幸好男孩救了他,要不然一个身份极其高贵的贵族,肯定会沦陷成玩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