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默默磨着牙,很想说我不认识!
不过事实上我也这么做了。
陆江一这种人,在和他相处了几天之后我算是摸透了他的套路,他最不喜欢别人无视他,所以无时无刻,何时何地,他都在拼命给自己刷存在感。
我笑着摇了摇头对周天桥说:“不认识,我们走吧。”
说着,我还挽住了他的手臂。
这动作我俩以前经常做,所以他见怪不怪了。
恰巧这时,悦瑾和杜雷司正好从书店里走出来,他俩看着我们这边三足鼎立的场面,好生一副看大戏的表情,连忙躲到一边不出声。
周天桥听我说不认识,也没多想,拉着我就走。
然而,今天妖风大作,注定不会安宁。
就在我抖着心一个劲地将脸往周天桥敞开的风衣里藏的时候,身后的陆江一荡气回肠的笑声一声声飘在我耳边。
他既然对着我温柔地喊了一句:“老婆。”
从小到大,我听过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人都会犯错,而一两次错误,都是可以被原谅的。
生活中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惊喜,也正因如此,我们才往往都会在最熟悉的地方磕破头皮血流不止,也会对还算熟悉的人产生一些细微的偏差。
我妈总说我不仅脑子缺根筋,眼还特别瞎,以前我总会替自己打抱不平,可今天我总算见识到了这眼瞎的程度。
我已经将我和陆江一结婚的事全盘托出了,即使悦瑾他们再想讨伐我,也找不出什么理由。
闲扯了老半天没事干,我们一大群人索性都嚷嚷着解散,各回各家。
因为陆江一的房子离老书虫这块地比较远,周天桥又好不容易轮休一次,所以他主动提出送我回去。
我心里自然是无比开心,毕竟省了车钱,还能好好跟他聊上一番。
周天桥是人民的好公仆,平时工作忙得很,我每次打电话给他想和他诉下苦,他不是跟我说他准备去救援,就是和我说他已经在去救援的路上了,仿佛这大半辈子就一直漂泊在“救援”这条轨迹中。
我记得很小的时候,大概我们还刚懂得如何区分男生与女生,我兴致勃勃地问过周天桥他以后想干什么。
那时他稚嫩的脸上荡漾着天真,然后一股正派之子的模样和我说:“我要当警察,把坏人全部抓起来,让大家都得到幸福。”
孩童时期的愿望总会带着一种时代的美好,然后让我们在那个无忧无虑,有时会略显无聊的时光里拥有一个追求的目标。但等到我们一点点长大后,成长与社会上的烦恼会慢慢侵蚀我们的生活,我们会开始怀疑当初的选择是否正确,是否值得。
曾经在一个极度疯狂的夜晚,周天桥喝得烂醉如泥倒在我肩膀上和我控诉:“这他妈的狗屁社会,有钱的有权的照样还能任意妄为,我他妈当个屁警察,装模作样的一个正经事都没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