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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用三年的苦难——哪怕人权被侵犯、被剥夺,来换得一张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是值得的,可以,这是你的自由,可你要是跳起来大叫:“我觉得这是对的!”这就是缺德。

好比一个人砍断了胳膊得到了五百万,就去大肆宣扬砍断胳膊的好处一样,多么无稽。

“我用自己的命去换了那个女人的命,一点不觉得后悔。

我尝试无数次呐喊,可发不出声音。我有很多牢笼。

我不愿再忍耐了,我应该去死。

我也要她一辈子后悔。

我就是要她悔恨终身。

还有人活着,你们应该去看看他们。

有的是木头,有的是人。

如果有这么一点声音,我就也没有白死。”

这是李小童不成文的遗书。医院床头的便签纸很小,正好写满了两张。女孩的字迹龙飞凤舞,颇具筋骨,顿挫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