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我在互联网上查到了通海市公安机关正在招聘局长助理,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大好时机呀。可是,贾哥居然还是不肯给我以说话的机会。
我,蒿嫣然,难道是好招惹的女人吗?哼!
本来,我能够借助了诺女士的臂膀,完全可以在伦敦上流社会迅猛发展壮大起来自己的羽翼的。
当我阐述新论点的法律论著出版发行时,伦敦上流社会人们几乎是奔走相告,互赠新书。走近伦敦大街小巷的书店门口,看到的也基本上都是排队购买我这本畅销书的队伍。最为重要的是,我的论著居然成为当年新书排行榜的销售第一名。
我的风光在皇家贵族诺女士和媒体的关注下,熠熠生辉。
可是,我高兴过头了,我忘记了自己是个异族,在英格兰的土地上,不可能真正成为他们的一份子的。
有一天,诺女士又邀请我去她的城堡夜宴。
我一袭玫瑰红的晚礼长裙,衬托出了一个成熟又靓丽知性女子的飘逸风姿。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对于西方这种晚宴,提不起精神头来,总觉得是一种浪费时间,所以我坐在草坪的椅子中,百无聊赖。
当然,时不时的,还需要与人沟通一下,搭讪着每一个来与我交流的达官贵人。
诺女士冰雪聪明,便很神秘地告诉我:“亲爱的,不如你去我家大书房择书去看好了。反正我家的书都是经典,有看好的,你是可以借阅的,虽然我从来不借书给他人,但是亲爱的,你是个例外!我相信你会特别喜爱的,我也是个书虫的,我收集了全世界最经典的书籍,整整一大屋子呢。用你们华人的成语,就是这样形容的,嗯——对,‘汗牛充栋’,呵呵,快去吧,那里的精神食粮会让你如同那个什么来着,对——久逢甘露的感觉的。好了,我的小女孩,我现在就让我的贴身女仆带你去!”
我开心极了,立刻随着女仆去了她的大书房。
我在那里流连忘返,爬上爬下,一下子整理出来了至少三十多本大部头的英文经典书籍。
我将她们放在书桌前,走出去,本来是想告诉诺女士一声,自己先行告退了,需要拿走她的藏书三十本,书单已然列好了,放在书桌上啦!三个月后,必定归还。
可是,我走出来一看,夜深人静啦,来聚会的人们早已做了鸟兽散。
诺女士估计业已回房间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