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本来是做小生意的,但奈何不赚钱,为了给他治病,每天都在外面找工作白天上班完之后,晚上还要加班。父母两人的学历都不高,找不到什么好工作,只能几千几千的攒。

这花点自然也就被耽搁了,余夕琛一直没有搬过家,现在开花店也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改了一下。

因为欠钱太多了,花店里面甚至都没有开空调,只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风扇对着人吹。

花店里根本没有人进来,余夕琛就这样百无聊赖在坐的椅子上,他什么也看不见,连黑色都没有。

指尖碰到一个硬的圆柱体,他摸了摸,是一支笔。

他突然就心血来潮,抽屉里面放着一些便签纸。他把它摸出来,拔开笔帽,在上面胡乱的写字,但是落笔的时候又不知道写什么。

停停顿顿几次,最后他还是准备写琛这个字。

小时候,爸爸妈妈对他说过,自己是他们的宝贝,两个人是在傍晚的时候成为情侣,也是在傍晚的时候求婚成功。

余夕琛这个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他很小,就知道琛是珍宝的意思。

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凭着感觉和自己的记忆来写。

边上突然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你在写什么?我看一下,探……为什么要写这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