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在人类社会生活了八十多年,逛过黑珍珠,也进过米其林,雁过拔毛,什么样的美食没尝过,但它依旧被震撼了。

绍酒的醇厚,秋油的咸鲜将蹄髈本身的美味激发得淋漓尽致,而不会被多余的香料掩盖,表皮的肥肉和瘦肉几乎完美融合在了一起,入口即化却并不松散。

而且最关键的是,随着蹄髈入胃,大四喜又体会到了那种暖洋洋的感觉,原本微薄的妖力好像又增加了一点点?

“老板,这道神仙肉简直太好吃了,作为咱们店的招牌菜,肯定能客似云来!”大四喜整个脑袋都埋进了碗里。

池冉确实有这个打算,神仙肉看起来是一道硬菜,但做法其实并不复杂,而且可以提前预备在锅里热着,有客人点就能直接上。

他现在人手不够,只能从菜色上想办法,化繁为简,他打算过几天再做些凉菜和卤味,菜单也要好好琢磨一下。

另一边,贺志文抱着女儿,女儿抱着碗,父女俩乐颠颠地回到自家后院,保姆不用吃光闻那味儿就知道自己做的一桌菜全被比下去了。

事实也确实如此,贺敏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软乎乎的蹄髈,奶声奶气地说:“爸爸,我要吃肉肉。”

“好好好。”贺志文宠溺地给女儿挖了一块瘦的,贺敏好吃得眯起了眼睛,“还要!”

贺志文又连着喂了她几口,然后才顾得上自己,于是他也和大四喜一样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照理像蹄髈这样的大荤,吃完应该会很油腻,但贺志文一点也不觉得油一点也不觉得腻,相反只有满口的酒香和肉香,身上残余的那丝疲惫之感完全消失不见,就跟昨天吃了粽子糖一样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