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这件事儿大家都忘了。
1997年
虽然打死我也考不上少臣报的那所大学,但靠着歪打正着,特长加分,以及长辈们的关系通融,我还是很顺利地去了与他同一座城市的一所大学。
紫嫣与我同一所大学。平时两个学院离得远,不太容易见面。每逢周末,我要么去找她,要么乘公交车去烦少臣。
紫嫣还是那种内向又冷清的个性,但漂亮女生不太容易寂寞。很多男生追求她,她不强烈排斥,也从不长久,少则几天,最多一个月就分手。
虽然我与她从来不曾成为无话不说的闺密,但比较起来,我已经算是她最亲近的朋友。
少臣的生活倒是十分丰富多彩。不过他很讲义气,每次我去时,如果他与哥儿们有约,就把我也带去,如果他本来与女友有约,则直接放她们鸽子。
站在朋友的立场,我虚荣心很膨胀,觉得他很仗义。但是站在女人的立场,我非常同情他的女友,觉得这家伙是浑球。
偶尔他也来学校看我,有时碰上紫嫣,每次他都神色平静地邀请紫嫣与我们一起吃饭。紫嫣偶尔会答应,神色也与他一样正常,只是吃饭时从不抬头,夹菜的手微微颤抖。
少臣常常送我双份礼物,没说明用处时,我就把另一份送给紫嫣。
其实他从小到大拒绝过的女生多了去,之所以对紫嫣更有良心,或许因为紫嫣是我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