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二将一坛子酒抱在怀里,隔着泥封直耸鼻子:“就是这股味儿,错不了,三十六年的女儿红。”
“先别光顾着酒了,把这两坛子铜钱给埋进去。”
钱埋好了,又反复用脚踩了个瓷实。
翻墙要走,武松突然看了那只狗一眼。
“这狗长得真好。”
我说:“是挺好。”
他又折回去摸了摸那只狗的脑袋:“我真是喜欢它得很。”
我左右张望着:“来当贼你还这么多讲究?喜欢就带走啊。”
……
半个时辰之后,一堆篝火上面架着那只刚剥好的黄狗。
狗皮扔在一旁的树上,狗眼瞪着,鲜血淋淋,好是惊心。
那人一边哼着小曲一边往火堆里添柴,教油烟给熏得脸膛黑红。
他哼着小曲将那只狗用树杈子支着从火堆上拿起来仔细地看了看,道:“这会外头的皮已经焦了,里面的肉还没熟透,要等这火头下去,用碳火再煨上一阵,筋肉糊成一团,那才香嫩哩。”
我悚然看着他:“这就是你喜欢它的方式?”
他撕了块狗肉到嘴里,满意地吧哒吧哒嘴:“对啊,我最喜欢狗了。幼时随大哥逃难,饥得不行就去偷狗,教一个村儿的人追上十几里地,腿都快叫打瘸了,可还是馋着这股味儿。这块儿好了,给你尝尝。”
双手接了那块酱红色的狗肉,心惊肉跳,幸亏他从来没有说过喜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