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鲲不想再纠缠,快刀斩乱麻地一锤定音:“别废话了,我相信你至少八成机会赢。赢了之后记得连本带利还给我。要是没怎么赚,还不出来,到时候再算我入股好了——我给你投的是‘转股债’。”
转股债,顾名思义,就是赚了的情况下,依然只是债。而赔了的情况下,资不抵债了,才会转成股。
这是一种对借钱的人极为优惠的条件了,也是出借方对借入方极其信任的情况下,才做的决策。
而顾鲲之所以这么急于以这种方式入局,也是因为以他粗浅的历史知识,知道马风的第一次创业好像不是很成功,至少是被人收编了——
前世,马风95年3月份离职后,搞了个华夏黄页,一年多之后就被华夏电信收购走了。之后马风又另起炉灶,才搞起了阿狸巴巴,不过那都是97年之后的事儿了。
所以,顾鲲也没想图谋马风第一次创业项目的股份。
他更希望的是进一步强化跟马风的交情,让马风下次缺资金的时候还能第一个想到他。
当然,因为顾鲲的资本介入,也不排除这一世因为蝴蝶效应、导致马风第一个项目就直接成功了,没有被官方资本盯上。
但那样的话,顾鲲也没什么损失。至少他依然赢得了更深入的交情,而且他相信马风生意做大之后还是需要融资的,不是30万就能搞定的。
最多是损失一个种子轮,后续天使轮a轮只要顾鲲想结交,依然有更加优先的机会。
顾鲲看的很明白:对他来说,增殖倍率并不关键,关键的是资金容量。
让30万增殖一千倍变成3个亿,听起来是很美丽,很适合作为财富神话的故事噱头。
但从实惠的角度来说,顾鲲宁可选择让3000万增殖一百倍变成300亿。
早期投资成功后的倍率确实高,但早期轮需要的资金规模太小了。
他总不能在对方明明只需要30万的时候,硬塞给对方300万吧。
“这,这怎么好意思呢。阿鲲,这也太……”马风果然被这个条件砸得有些局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