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或者就是当家和不当家的区别。
出了事。
孙四儿想的是要对得起帮主、对得起大哥、对得起死去的弟兄,所以不管那伙公子哥都是谁的儿子,反正他杀定了,谁也留在不,要觉得他做错了,要杀要剐他都认账!
就是这么头铁、就是这么光棍。
而乌潜渊,从一开始想的就是怎样解决这件事,怎么既能平息太平会上下、太平镇内外的怒火,又不会彻底把事情推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他做到了。
看起来,那么多人都杀了。
多杀一个燕惊鸿、少杀一个燕惊鸿,似乎没有本质的区别了。
但事实上,这件事是还在掌握中,还是彻底失控不可收拾,关键就在燕惊鸿身上。
乌潜渊自己也曾是大家族的继承人。
他很清楚,燕惊鸿在燕家的份量。
放走燕惊鸿,那么,即便把其他杂鱼全杀光,问题也依然控制在可以通过退步,通过付出代价来解决的利益问题上。
相反,哪怕其他杂鱼一个不动,只杀一个燕惊鸿,那么问题依然会毫无悬念的演变成血债,只能用血来偿还的血债。
这就叫分寸!
像孙四儿那种只会抡刀子砍人的莽夫,若是敌人,乌潜渊几句话就能笑眯眯的把孙四儿卖了,还能让孙四儿替他数卖身钱!
所幸,乌潜渊不是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