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二一手拿着一条哨棍,走在李正身侧。
他们聊着李正那个“婊子配狗,长长久久”的故事,并且约定好改日一起去见识见识。
那时候的他们,穷哈哈的,一天能挣上二三两银子,就觉得日子贼有盼头儿。
现在再看那时候烦心的那些矛盾、冲突,那些当时觉得迈不过去的坎儿,就跟小孩子过家家一样不值一提……
他忽然很想笑。
但脸上的肌肉却像是忘记了怎么笑一样,歪七扭八的,他没照镜子都知道肯定笑得很难看。
原来,已经四年了吗?
原来,才四年吗?
若是李正那家伙还在,他现在会在做什么?
嘬着牙花子想怎么砍上大雪山?
抱着小锦天满院子乱跑,做一对儿熊孩子父子?
他想了很久,总觉得人只要活着,就一切皆有可能,不存在定数。
然而他才得出这个结论,就又嗅到了那一股子浓郁的羊骚味儿。
他恍然大悟。
那家伙若还在,现在肯定正在连打带踢的将大刘从伙房弄出来,并强制要求他,这辈子都不要再靠近伙房了……
他脸上的肌肉终于回忆起该怎么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