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刚才的话更难听,程希觉瞧不起恋爱脑的人,恋爱与他们这种人而言是种可有可无的调味剂,没人会把佐料当成正餐吃。
如果婚姻存续期间他迷恋顾渐,生拖死拽的留住这段商业联姻,岂不就变成他最瞧不起的人,这颗在商场上无往不利的大脑,不允许他干出这种失智的事情。
换而言之,顾渐的确有难得的魅力,可尚不足让程希觉色令智昏。
顾渐勾了勾嘴角,“那就祝程总的生意顺利,我们早日一别两宽。”
程希觉莫名的不悦,瞥了他眼:“如果你坚持不去医院检查,我可以请私人医生来家里。”
“不要。”
顾渐干脆拒绝,懒得没边斜躺在车座一角,秀挺的长腿大咧咧的伸开,鞋尖踢到程希觉整洁的西裤腿,不以为然地说:“我的身体状况自己清楚,这点小病死不了。”
程希觉低头,顾渐的白球鞋鞋尖雪白干净,鞋带系得松松垮垮,他抬眼,淡漠地问:“哦?那你得什么病才会死?”
顾渐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语气反问:“你怎么知道我没死过?”
程希觉眼中讶异,“你死过?”
顾渐净白的颈窝里黏着湿腻的汗,漆黑头发潮润的耷拉下来,他的身体很不好受,嘴唇的颜色泛着白,无关痛痒地轻哧:“好几次呢。”
程希觉习惯他不合时宜的戏谑,“什么时候?不会是游戏里?”
顾渐抬起手把恤衫的拉链一直拽到顶,半张脸冷白的脸掩进衣领,眼睛弯着显而易见的笑意,“程总开始了解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