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能提起长风之击,掉头就跑。
一个好的狙击手,就应该审时度势,不停的变换狙击阵地,使得对手无法发现自己的位置。不然真到了战场上,对方一旦确定狙击手位置就会用炸弹或者手雷覆盖攻击,那可是狙击手的噩梦。
沙沙沙……沙沙沙……
野草遍地的佘山上不断传出急促的奔跑声,声音来自三个方向,左右两侧是庄重跟雷子,前面则是那逃跑的狙击手。
“妈的,这两人竟然跑这么快?尤其是那个家伙,受了伤还像兔子一样,是人吗?”狙击手往后看了一眼,不由吓坏了。
这一会功夫,两千米的距离竟然已经缩短成了一千米,由此可见他跟庄重的速度差距足足有一倍。
“跑得越快,死得越早!前面就是二号狙击阵地了,小子,等死吧!”平光镜男人想着,身形猛然一跃,扑入了备用的二号狙击阵地中。
这个位置是位于高坡上的一个凹洞,居高临下,视野极其开阔。
从这个位置看过去,庄重跟雷子即使再将自己身形压低,也难以逃脱狙击镜的瞄准。
“长风……之击!”平光镜男人架设好狙击枪之后,冷声念着,猛然扣动了扳机。
只见又是一道光芒从枪尾流经枪口,然后迸发出去,消失在空气中。
透过狙击镜就可以清晰看到,一道白芒在空气中快速穿行,目标正是运动中的庄重胸膛。
运动中的目标很难捕捉,所以平光镜男人选择了射击庄重胸部,而不是脑门。这样把握会更大一些。
击发后的风击再次黯淡下去一个篆字,只剩下了风跟击两个篆字还亮着。
“又来?”庄重这次已然警惕了很多,在奔跑中就开启了风水眼。
方才被偷袭的那一下,虽然不知道对方用的什么,可是来的毫无征兆,就像是从空气中蹦出来的一样,这不得不让庄重防备,直接开启了风水眼,这样就可以最大程度的捕捉空气运动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