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大唐的几个官方劳务公司,虽然大家都知道这些劳务公司手底下有一大群土著劳工,但是从法律上来说,这几个劳务公司从来都没有雇佣土著。
这中间往往会有土著充当代理人。
这些劳务公司都是和土著开设的劳务公司合作,由土著公司提供劳动服务,至于人家土著公司么提供劳动服务,大唐法律可就管不着了。
这看似扯淡的法律背后,也就催生了大唐在海外领地里出现了大量的暂住民群体。
毕竟在海外的部分低端工作总是需要人干的,还有大唐人极度排斥前往土著控制区,尤其是土著的城市。
因为去了一不小心就会感染各种疾病!
所以也需要一大批人和土著打交道。
这些人既不能是土著,而大部分大唐移民又不怎么愿意干,最后就出现了大量的暂住民群体了。
根据大唐法律,帝国子民是可以雇佣暂住民的。
这还是在海外领地,不过如果是在土著控制区的话,大唐人会更加倾向于和土著合作来规避这一条法律。
比如说一家大唐企业打算在英国开采煤炭的话,肯定是离不开当地的劳动力的,但是他们绝对不会直接雇佣大量的土著矿工。
而是在购入了煤矿后,随便拉一个土著当代理人,然后和他签订相关的合同,表面上把煤矿交给土著代理人进行管理,大唐公司只负责把挖出来的煤炭运走。
这种情况其实说严重了,也是违背大唐法律的,但是绝大部分情况下,大唐官府也不会追究帝国子民或者企业在土著控制区的这些打擦边球的行为。
但是在大唐控制区里,这种事就不能干了,这也就有了暂住民的生存空间。
乔治、乔翰兄弟来到休达就是大唐这种环境下的产物,不过这些卡尔顿伯爵自然是不知道的。
他虽然是乔治眼中的土包子,但是人家好歹也是丹麦王国的伯爵的,哪怕是现在还没有去到新领地,但是就已经是获得了大片的封地。